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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TN-S系统
	3.2.1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连接。保护接地导体(PE)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中性导体(N)处引出(图3.2.1)。
	3.2.2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3.2.3 在TN系统中,通过总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中性导体(N)与保护接地导体(PE)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3.2.4 在TN系统中,保护接地导体(PE)应与中性导体(N)分开敷设。PE接地必须与保护接地导体(PE)相连接,严禁与中性导体(N)相连接。
	
		3.2.5 当使用一次侧由50V以上电压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以下电压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时,二次侧不得接地,并应将二次侧线路用绝缘管保护或采用橡皮护套软线。当采用普通隔离变压器时,其二次侧一端应接地;且变压器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一次侧回路保护接地导体(PE)做电气连接。隔离变压器尚应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3.2.6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配电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导体或中性导体。
		
			3.2.7 接地装置的设置应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响,接地装置的季节系数φ应符合表3.2.7的规定,接地电阻一年四季均应符合本标准第3.5节的要求,但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只考虑雷雨季节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
		
			3.2.8 保护接地导体(PE)材质与相导体、中性导体(N)相同时,其最小截面面积应符合表3.2.8的规定。
		
				3.2.9 保护接地导体(PE)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保护接地导体(PE)应采用截面面积不小于2.5m㎡的绝缘多股软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保护接地导体(PE)应采用截面面积不小于1.5m㎡的绝缘多股软铜线。
			
				3.2.10 保护接地导体(PE)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3.2.11 导体绝缘层颜色标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相导体L1(A)、L2(B)、L3(C)相序的绝缘层颜色应依次为黄、绿、红色;
				
					    2 中性导体(N)的绝缘层颜色应为淡蓝色;
				
					    3 保护接地导体(PE)的绝缘层颜色应为绿/黄组合色;
				
					    4 上述绝缘层颜色标识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3.2.12 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做电气连接:
					
						    1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 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 电力电缆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3.2.13 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TN系统。
							
					
								3.2.14 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可不与保护接地导体(PE)做电气连接:
							
								    1 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内,交流电压380V及以下的电气装置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件时除外);
							
								    2 安装在配电柜、控制柜金属框架和配电箱的金属体上,且与其可靠电气连接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电器的金属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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