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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继电保护
9.3.1 光伏发电站的系统保护、送出线路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的规定,且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
9.3.2 (此条删除)
9.3.3 通过380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以及通过10kV电压等级用户侧并网的光伏发电站的防孤岛及继电保护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GB/T29319的规定。有计划性孤岛要求的光伏电站,应配置频率、电压控制装置。
9.3.4 通过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以及通过10kV电压等级与公共电网连接的光伏发电站的继电保护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19964的规定。
9.3.5 在并网线路同时T接有其他用电负荷情况下,光伏发电站防孤岛效应保护动作时间应小于电网侧线路保护重合闸时间。
9.3.6 接入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的光伏发电站应装设专用故障记录装置。故障记录装置应记录故障前10s到故障后60s的情况,并能够向电力调度部门进行数据传送。
		9.3.3~9.3.4  防孤岛保护是针对电网失压后光伏电站可能继续运行,且向电网线路送电的情况而提出的。孤岛现象的发生,将对维修人员、电网与负荷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GB/T29319中对防孤岛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需要遵照执行。
9.3.5 本条规定目的是保障其他用户的用电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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