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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太阳辐射观测数据验证与资源分析
5.4.1 对太阳辐射观测数据应进行完整性检验,观测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观测数据的实时观测时间顺序应与预期的时间顺序相同。
	    2  按某时间顺序实时记录的观测数据量应与预期记录的数据量相等。
	    3  小时值的有效数据完整率不应低于95%,且连续缺测时间不宜超过3d。
5.4.2 对太阳辐射观测数据应依据日天文辐射量等进行合理性检验,观测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平面总辐射最大辐照度,平原地区应小于1400W/㎡,高山、高原或地表反射较强地区应小于1600W/㎡。
	    2 散射辐射数值小于总辐射数值,水平面总辐射最小辐照度白天不应小于0。
	    3 日水平面总辐照量应小于最大可能的日水平面总辐照量,最大可能的日水平面总辐照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5.4.3  太阳辐射观测数据经完整性和合理性检验后,其中不合理和缺测的数据应修正,并补充完整。不合理和缺测数据的插补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GB/T37526的规定。
	5.4.3A 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分析应利用10年及以上的长序列数据,长序列数据宜采用辐射观测参考气象站长序列实测数据或参考气象站长序列计算数据,也可采用格点化长序列计算数据。当太阳能资源分析利用站址现场实测短期观测数据时,应利用辐射观测参考气象站的长序列数据进行代表年数据修正。
5.4.4 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分析宜包括下列内容:
	    1 长时间序列的年总辐照量变化和月总辐照量年际变化,以及年日照数变化。
	    2 代表年的年水平面总辐照量和月水平面总辐照量。
	    3 各月典型日辐射量小时变化。
	    4 站址区域太阳能资源特征和丰富程度。
5.4.5 太阳能资源分析时,应依据代表年水平面总辐射量预测值进行光伏方阵阵列面上的代表年各月总辐照量和年总辐照量的预测。
5.4.1 实测数据记录时,由于设备故障、断电等原因,有时会出现数据缺测或记录偏差,因此,需进行实测数据完整性和合理性检验。数据完整率计算,可按照下式进行计算:
		
	5.4.2 实测数据记录时,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有时会产生不合理的无效数据,因此,需进行实测数据合理性检验。
	    总辐射最大辐照度一般小于太阳常数1367W/㎡±7W/㎡,由于云层的作用,观测到的瞬间最大辐照度也可能超过太阳常数,但若大于一定值时则可判定该数据无效。白天水平面总辐射强度一般都大于0,如果出现0时,基本上都是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
	5.4.3 缺测数据的填补可借助其他相关数据,采用插补订正法、线性回归法、相关比值法等进行处理。
	5.4.3A 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分析用的长序列数据包括辐射观测参考气象站长序列实测数据、参考气象站长序列计算数据和格点化长序列计算数据。格点化长序列计算数据是基于卫星遥感反演、数值模拟或其他方法,来计算得到一定区域内的格点化长序列太阳辐照量数据。太阳能资源分析采用格点化长序列计算数据时,数据的准确性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太阳能资源数据准确性评判方法》GB/T34325的规定。从数据精确度方面看,三种数据的优先级顺序为:辐射观测气象站长序列实测数据、参考气象站的长序列计算数据、格点化长序列计算数据。
	    太阳能资源分析时无论是利用参考气象站观测数据还是现场短期实测数据,都要进代表年的数据修正,修正方法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GB/T37526的规定。
5.4.4 在光伏发电站设计中,电站太阳能资源代表年的资源数据是预测光伏发电站在运营期内发电量、确定光伏方阵安装方式、固定式光伏方阵的最佳倾角和倾角可调式光伏方阵的调节范围及调节策略等的依据。
5.4.5 通常参考气象站记录的太阳辐射观测数据是水平布置日照辐射表接受到的数据,以此预测的电站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平均年总辐射量也是水平日照辐射表的数据。当光伏方阵采用不同布置方式时,需进行折算。但这种计算比较复杂,通常可采用软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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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局部修订说明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基本规定
 - 4 站址选择
 - 5 太阳能资源分析
 - 5.1 一般规定
 - 5.2 参考气象站基本条件和数据采集
 - 5.3 太阳辐射现场观测站基本要求
 - 5.4 太阳辐射观测数据验证与资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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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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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 建(构)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
 - 14.5 消防给水、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
 - 14.6 消防供电及应急照明
 - 附录A 最大可能的日水平面总辐照量
 - 附录B 光伏阵列最佳倾角参考值
 - 附录C 钢制地锚
 - 附录D 大气腐蚀环境分类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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