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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优化国家能源结构,建立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规范光伏发电站设计,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并网光伏发电站和100kWp及以上的离网光伏发电站。
	1.0.3 大型、中型并网光伏发电站建设前应进行接入电网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研究。
	1.0.4 光伏发电站设计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2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并网光伏发电站,包括地面(含滩涂)光伏发电站、水上光伏发电站、建筑光伏发电站以及与农业、牧业等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站,同样也包括用户侧并网光伏发电站;独立光伏发电站则适用于100kW及以上的独立光伏发电站,100kW以下的独立光伏发电站不在本标准适用范围之内。
	    由于直流电网的技术特点,近年来直流配电网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直流配电网有利于分布式光伏系统和储能装置的接入,但由于我国对直流配电网的研究尚处于试验探索和工程试点阶段,相关标准和技术尚未成熟,一些关键技术有待突破,存在大量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因此对于并入直流电网的光伏发电系统,本标准尚不能完全适用,但光伏方阵部分的设计是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的。
	1.0.3 并网光伏发电站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影响较大,建设前应进行接入电网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研究论证,该技术方案还需获得当地电网管理部门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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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局部修订说明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基本规定
 - 4 站址选择
 - 5 太阳能资源分析
 - 5.1 一般规定
 - 5.2 参考气象站基本条件和数据采集
 - 5.3 太阳辐射现场观测站基本要求
 - 5.4 太阳辐射观测数据验证与资源分析
 - 6 光伏发电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6.2 光伏发电系统分类
 - 6.3 主要设备选择
 - 6.4 光伏方阵
 - 6.5 储能系统
 - 6.6 发电量计算
 - 6.7 跟踪系统
 - 6.8 光伏支架
 - 6.9 聚光光伏系统
 - 7 站区布置
 - 7.1 站区总平面布置
 - 7.2 光伏方阵布置
 - 7.3 站区安全防护设施
 - 8 电气
 - 8.1 变压器
 - 8.2 电气主接线
 - 8.3 站用电系统
 - 8.4 直流电源系统
 - 8.5 配电装置
 - 8.6 无功补偿装置
 - 8.7 电气二次
 - 8.8 过电压保护和接地
 - 8.9 电缆选择与敷设
 - 8.10 监控系统
 - 9 接入系统
 - 9.1 一般规定
 - 9.2 并网要求
 - 9.3 继电保护
 - 9.4 自动化
 - 9.5 通信
 - 9.6 电能计量
 - 10 建筑与结构
 - 10.1 一般规定
 - 10.2 地面光伏发电站建筑
 - 10.3 屋顶及建筑一体化
 - 10.4 结构
 - 11 给排水、暖通与空调
 - 11.1 给排水
 - 11.2 暖通与空调
 - 12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 12.1 一般规定
 - 12.2 污染防治
 - 12.3 水土保持
 - 13 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
 - 14 消防
 - 14.1 建(构)筑物火灾防护
 - 14.2 变压器及其他带油电气设备
 - 14.3 电缆
 - 14.4 建(构)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
 - 14.5 消防给水、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
 - 14.6 消防供电及应急照明
 - 附录A 最大可能的日水平面总辐照量
 - 附录B 光伏阵列最佳倾角参考值
 - 附录C 钢制地锚
 - 附录D 大气腐蚀环境分类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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