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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风管、附件
	7.7.1 净化空调系统的新风吸入管应设置防倒灌装置;送、回风管宜设置调节阀。
	7.7.2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
含有可燃、有毒气体或化学品的排风管道,不得设置熔片式防火阀。
含有可燃、有毒气体或化学品的排风管道,不得设置熔片式防火阀。
	7.7.3 净化空调系统的风管、配件、过滤器以及密封材料等,应根据输送空气的洁净度要求确定,并不得采用释放对电子产品有影响物质的材料。
	7.7.4 洁净室(区)内排风系统的风管、阀门、附件的制作材料和涂料,应根据排除气体的物理化学性质及其所处的空气环境条件确定,并不得与所输送介质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
	7.7.5 净化空调系统的送、回风总管上,应采取消声措施,并应满足洁净室(区)内噪声控制的要求。洁净室(区)排风系统,应采取消声措施,并应满足室内外噪声标准的要求。
	7.7.6 在集中设置的空气过滤器的前后,应设置测压孔或指针式压差计。在新风管、送风、回风总管段上,应设置风量测定孔。
	7.7.7 风管附件及辅助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净化空调系统、排风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但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防腐材料制作;
	    2 排烟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3 附件、保温材料和消声材料等均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条文说明
    
	7.7.2 鉴于含有易燃、有毒气体或化学品的排风管道在出现火情后,为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应首先将系统、设备和管道中的有害气体排出,达到安全规定后,才能关断,所以本条规定“不得设置熔片式防火阀”。
	7.7.3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中的净化空调系统的风管和调节阀、高效空气过滤器的保护网、孔板等附件的制作材料和涂料的选择,不仅应根据输送空气的洁净度要求确定,还应充分考虑这些材料的应用,是否会释放对电子产品有影响的物质,比如集成电路芯片生产中,如果净化空气中含有Na、B等物质时,将会使产品质量降低或成品率降低,严重时不能制造出所需要的成品,为此本条规定“不得采用释放对电子产品有影响物质的材料”。
	7.7.4 由于洁净室(区)内排风系统有多种类型,各个排风系统含有各类化学物质,因此选用排风系统的风管、阀门、附件的制作材料和涂料时,应认真分析、对比所选材质与所在排风系统内物质的物化性质及其所处的环境参数,以不得发生化学反应和引起安全事故为前提选用合适的材质。
	7.7.7 制定本条的主要依据是:
	    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中第5.8.10条和第7.9.3条第4款的规定。
	    2 美国消防标准NFPA 318《洁净室消防标准》中第3 3.5条规定:“排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造”。
	    鉴于上述规定和电子工业洁净厂房的特点,作了本条规定,且第2款、第3款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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