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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
11.1.1 石油储备库应设置计算机监控管理系统,对储备库进行集中监测、控制和管理。油库内主要工艺参数应送入计算机监控管理系统进行控制、记录、显示、报警等操作。
11.1.2 每座油罐应设置液位连续测量仪表和高高液位开关、低低液位开关,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位计的精度应优于±1mm;
2 连续液位计应具备高液位报警、低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联锁关闭油罐进口阀门的功能,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不宜小于2m;
3 高高液位开关应具备高高液位联锁关闭油罐进口阀门的功能;
4 低低液位开关应具备低低液位联锁停输油泵并关闭泵出口阀门的功能,低低液位开关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可不小于1.85m;
5 液位连续测量信号应以现场通信总线的方式远传送入控制室的罐区液位数据采集系统,并通过串行接口与储备库计算机监控管理系统通信。
11.1.3 油罐应设多点平均温度测量仪表并应将温度测量信号远传到控制室。
11.1.4 电动设备(如机泵、油罐搅拌器、电动阀等)的开关除应能在现场操作外,也应能在控制室进行控制和显示状态。
11.1.5 输油泵进出口管道应设压力测量仪表,压力测量仪表应能就地显示,并应将压力测量信号远传到控制室。
11.1.6 原油外输管道应设置计量设施并宜采用体积流量计,应将流量信号送入控制室。流量计标定宜采用在线实液标定方式。
11.1.8 油罐组、输油泵站、计量站等可燃性气体易泄漏和易积聚区域,应设置可燃性气体浓度检测器,并应将信号远传到控制室。
11.1.9 储备库消防部分的监测、顺序控制等操作应采用1套专用监控系统,并应经通信接口与油库的计算机监控管理系统通信。
11.1.10 消防泵的启停、消防水管道及泡沫液管道上控制阀的开关均应在消防控制室实现程序启停控制,总控制台可显示泵运行状态和电动阀的阀位信号。
11.1.2 液位是油罐需要监控的最重要参数,故要求“每座油罐应设置液位连续测量仪表”。高高液位联锁关进口阀可防止油罐进油时溢油,是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低低液位开关的设置是为了避免浮顶支腿降落到罐底。浮顶罐的浮顶一般情况下漂浮在油面上,直接与油面接触,可以有效抑制油气挥发.且除密封圈处外没有气相空间,极大地消除了爆炸环境。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除检修油罐外,须避免浮顶落底。浮顶一旦落底.就会在油面与浮顶之间出现气相空间,对于原油来说,有气相空间就会有爆炸性气体,就大大增加了火灾危险性。2010年发生的北方某大型油库火灾事故中,有多个10×104m3油罐在10余米的近距离受到火焰的烘烤,但只有103号罐被引燃并最终被烧毁,主要原因是该罐当时浮顶已落地,罐内有少量存油,在火焰的烘烤下,存在于气相空间的油气很容易就被引爆起火了。浮顶支腿一般高度是1.8m,故规定“低低液位开关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可不小于1.85m”;考虑报警后需有10min~15min的处理时间,故规定“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不宜小于2m”。
11.1.8 本条要求“油罐组、输油泵站、计量站等可燃性气体易泄漏和易积聚区域,应设置可燃性气体浓度检测器”,是为了能及时检测到油品泄漏,以便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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