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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湿地资源,规范湿地公园设计,全面发挥湿地公园的生态功能、科普教育功能、游憩功能和景观功能,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湿地公园设计。
1.0.3 湿地公园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湿地公园设计。
1.0.3 湿地公园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湿地是一种极为重要的生态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载体之一。湿地公园作为湿地保护、生态修复、科普宣传和休闲游憩的有机结合体,近年来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和学术界研究热点。为促进湿地资源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更好地发挥湿地公园的综合效益,首先从设计工作着手,确保设计质量,故制定本标准。
1.0.2 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1.0.3 规定了湿地公园设计中各专业设计需要遵循的相关技术规定。
1.0.2 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1.0.3 规定了湿地公园设计中各专业设计需要遵循的相关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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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总体设计
 - 4.1 现状调研
 - 4.2 功能分区与用地比例
 - 4.3 地形和竖向
 - 5 水系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湿地水系布局及水形态
 - 5.3 水源、水量及水质
 - 5.4 水位控制
 - 6 生境营造与种植
 - 6.1 一般规定
 - 6.2 湿地保育
 - 6.3 生境营造
 - 6.4 种植设计
 - 7 园路与场地
 - 7.1 一般规定
 - 7.2 园路
 - 7.3 铺装场地与平台
 - 8 标识与解说系统
 - 8.1 一般规定
 - 8.2 标识系统
 - 8.3 解说系统
 - 9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常规设施
 - 9.1 一般规定
 - 9.2 科研与监测类建筑
 - 9.3 构筑物和景观小品
 - 9.4 安全防护设施
 - 9.5 应急避险设施
 - 9.6 给水
 - 9.7 排水
 - 9.8 供电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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