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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防火防爆
8.4.1 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时,应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控制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系统,并与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连锁;
2 应在便于操作的位置设置可直接切断供暖系统及燃气供应系统的控制开关;
3 利用通风机供应空气时,通风机与供暖系统应设置联锁开关,确保通风机不工作时,供暖系统不能开启。
8.4.2 设置电加热设备的送风系统,电加热设备与送风设备应进行联锁启停控制,并应在重要部位设置温感自动报警控制器,当空气温度 异常升高时,联动关闭电加热设备。
8.4.3 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时,防爆通风设备应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联锁控制。
8.4.4 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合,其控制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火灾确认后,应关闭防护区内除泄压口之外的所有开口、风机和穿过防护区隔墙的电动防火阀;
2 气体灭火结束后,应在防护区外手动开启气灭灾后排风风机、补风风机及相关电动防火阀、电动风阀,排出残余灭火剂。
      
1 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系统,并与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连锁;
2 应在便于操作的位置设置可直接切断供暖系统及燃气供应系统的控制开关;
3 利用通风机供应空气时,通风机与供暖系统应设置联锁开关,确保通风机不工作时,供暖系统不能开启。
8.4.2 设置电加热设备的送风系统,电加热设备与送风设备应进行联锁启停控制,并应在重要部位设置温感自动报警控制器,当空气温度 异常升高时,联动关闭电加热设备。
8.4.3 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时,防爆通风设备应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联锁控制。
8.4.4 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合,其控制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火灾确认后,应关闭防护区内除泄压口之外的所有开口、风机和穿过防护区隔墙的电动防火阀;
2 气体灭火结束后,应在防护区外手动开启气灭灾后排风风机、补风风机及相关电动防火阀、电动风阀,排出残余灭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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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防烟系统
 - 4.1 一般规定
 - 4.2 自然通风系统
 - 4.3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 4.4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计计算
 - 5 排烟系统
 - 5.1 一般规定
 - 5.2 防烟分区
 - 5.3 自然排烟系统
 - 5.4 机械排烟系统
 - 5.5 补风系统
 - 5.6 排烟系统设计计算
 - 6 防火防爆
 - 6.1 一般规定
 - 6.2 供暖
 - 6.3 通风和空气调节
 - 6.4 锅炉房
 - 6.5 燃油(气)管道及设施
 - 6.6 防爆事故通风
 - 7 设备及材料
 - 7.1 一般规定
 - 7.2 风机
 - 7.3 风道
 - 7.4 防火阀与排烟阀
 - 7.5 挡烟垂壁
 - 7.6 绝热材料
 - 7.7 防排烟系统抗震
 - 8 系统控制
 - 8.1 一般规定
 - 8.2 防烟系统
 - 8.3 排烟系统
 - 8.4 防火防爆
 - 附录A 引用标准与参考资料
 - 附录B 空间净高的确定方法
 - 附录C 土建竖井内设置钢板风管参考做法
 - 附录D 有耐火极限防排烟风管参考做法
 - 本指南用词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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