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8 教室疏散
	8.8.1 每间教学用房的疏散门均不应少于2个,疏散门的宽度应通过计算;同时,每樘疏散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当教室处于袋形走道尽端时,若教室内任一处距教室门不超过15.00m,且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小于1.50m时,可设1个门。
	8.8.2 普通教室及不同课程的专用教室对教室内桌椅间的疏散走道宽度要求不同,教室内疏散走道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对各教室设计的规定。
	 
条文说明
    8.8.1 《原规范》规定了门口宽度。当门的构造做法不同时,实际疏散通行净宽度不同。为保障实际疏散能力,本规范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对教室疏散门的最小通行净宽度作出规定,并规定了开启方向。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场地和总平面
 - 4.1 场地
 - 4.2 用地
 - 4.3 总平面
 - 5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
 - 5.1 一般规定
 - 5.2 普通教室
 - 5.3 科学教室、实验室
 - 5.4 史地教室
 - 5.5 计算机教室
 - 5.6 语言教室
 - 5.7 美术教室、书法教室
 - 5.8 音乐教室
 - 5.9 舞蹈教室
 - 5.10 体育建筑设施
 - 5.11 劳动教室、技术教室
 - 5.12 合班教室
 - 5.13 图书室
 - 5.14 学生活动室
 - 5.15 体质测试室
 - 5.16 心理咨询室
 - 5.17 德育展览室
 - 5.18 任课教师办公室
 - 6 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
 - 6.1 行政办公用房
 - 6.2 生活服务用房
 - 7 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
 - 7.1 面积指标
 - 7.2 净高
 - 8 安全、通行与疏散
 - 8.1 建筑环境安全
 - 8.2 疏散通行宽度
 - 8.3 校园出入口
 - 8.4 校园道路
 - 8.5 建筑物出入口
 - 8.6 走道
 - 8.7 楼梯
 - 8.8 教室疏散
 - 9 室内环境
 - 9.1 空气质量
 - 9.2 采光
 - 9.3 照明
 - 9.4 噪声控制
 - 10 建筑设备
 - 10.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0.2 给水排水
 - 10.3 建筑电气
 - 10.4 建筑智能化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