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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建(构)筑物
10.1.1 充电站内建筑物应按工业建筑标准设计,宜统一型式,并应做好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设计。
10.1.2 建筑物宜单层布置,可由监控室、配电室等功能房间组成。
10.1.3 室外充电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
10.1.4 充电站建筑物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10.1.5 监控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控室宜单独设置。当组成综合建筑物时,监控室宜设在地上一层。
2 监控室地面宜采取防静电措施。
10.1.6 充电站建(构)筑物的安全性、适用性及耐久性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
10.1.7 独立设置的遮雨棚宜采用轻型结构,可采取岛式或整体布置;电缆沟可采用砌体或混凝土结构,过道路处的电缆沟宜采用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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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规模及站址选择
 - 3.1 规模
 - 3.2 站址选择
 - 4 总平面布置
 - 4.1 一般规定
 - 4.2 设备及建筑布置
 - 4.3 道路
 - 5 充电系统
 - 5.1 非车载充电机
 - 5.2 交流充电桩
 - 6 供配电系统
 - 7 电能质量
 - 8 计量
 - 9 监控及通信系统
 - 9.1 系统构成
 - 9.2 充电监控系统
 - 9.3 供电监控系统
 - 9.4 安防监控系统
 - 9.5 通信系统
 - 10 土建
 - 10.1 建(构)筑物
 - 10.2 给水排水
 - 1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0.4 接地与照明
 - 11 消防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室外充电站
 - 11.3 室内充电站
 - 12 节能与环保
 - 12.1 建筑物、设备及材料节能
 - 12.2 噪声控制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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