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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交流充电桩
5.2.1 交流充电桩额定电流小于或等于32A时,可采用单相220V/三相380V交流电源,额定电流大于32A时,应采用三相380V交流电源。
5.2.2 交流充电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 33002的规定。
5.2.3 交流充电桩应具备与上级监控管理系统的通信接口。
5.2.4 交流充电桩的安装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充电桩布置应便于车辆充电;
2 宜采用接线端子或铜排与配电系统连接;
3 多台交流充电桩的电源接线应符合供电电源三相平衡的要求;
4 可采用落地式或壁挂式等安装方式;落地式充电桩安装基础应高出地面0.2m及以上,必要时可安装防撞栏;
5 金属壳体应设置接地端子(螺栓),并应有接地标志,保护接地端子应可靠接地;
6 室外的充电桩宜采取防雨和防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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