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11 会议室
4.11.1 会议室的座位数应能满足队站全体人员同时使用的要求。
4.11.2 会议室的布线应包括有线通信、计算机网络、视频会议等有关线路。
4.11.3 会议室应设置音响、视频会议终端、投影系统等设备。
4.11.4 会议室应设置两个以上出入口。
4.11.5 会议室应采取必要的吸声(隔声)措施。
4.11.6 会议室的净高不应低于3m。
4.11.7 会议室的防雷与接地、综合布线等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要求。
4.11.8 会议室地面或周围的墙上每隔3m~5m应设置电源插座。
	 
    
      
4.11.2 会议室的布线应包括有线通信、计算机网络、视频会议等有关线路。
4.11.3 会议室应设置音响、视频会议终端、投影系统等设备。
4.11.4 会议室应设置两个以上出入口。
4.11.5 会议室应采取必要的吸声(隔声)措施。
4.11.6 会议室的净高不应低于3m。
4.11.7 会议室的防雷与接地、综合布线等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要求。
4.11.8 会议室地面或周围的墙上每隔3m~5m应设置电源插座。
条文说明
    4.11.1~4.11.8 对会议室的功能、装修、电路设计要求等进行了规定。会议室设置两个以上出入口,是为了满足紧急出动和快速疏散的要求。因室内建声环境需要满足一定的隔声吸声、混响时间等要求,会议室应进行必要的建筑声学设计。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4.10 图书阅览室
 - 下一节:4.12 俱乐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选址和总平面设计
 - 4 建筑设计
 - 4.1 一般要求
 - 4.2 消防车库
 - 4.3 通信室
 - 4.4 体能训练室
 - 4.5 执勤器材库和训练器材库
 - 4.6 被装营具库
 - 4.7 清洗室、烘干室
 - 4.8 器材修理间、呼吸器充气室
 - 4.9 灭火救援研讨室、电脑室
 - 4.10 图书阅览室
 - 4.11 会议室
 - 4.12 俱乐部
 - 4.13 公众消防宣传教育用房
 - 4.14 干部备勤室
 - 4.15 消防员备勤室
 - 4.16 餐厅、厨房
 - 4.17 家属探亲用房
 - 4.18 浴室
 - 4.19 锅炉房
 - 4.20 心理辅导室
 - 4.21 晾衣室(场)
 - 4.22 贮藏室、盥洗室
 - 4.23 配电室和空调机房
 - 4.24 油料库
 - 4.25 其他辅助建筑
 - 4.26 台阶、坡道和栏杆
 - 4.27 走道和楼梯
 - 4.28 建筑造型与装修
 - 5 消防站场地设计
 - 5.1 室外训练场
 - 5.2 道路
 - 6 建筑设备与其他设施
 - 6.1 给水排水
 - 6.2 采暖、通风、空调和防排烟
 - 6.3 防雷与接地
 - 6.4 综合布线
 - 6.5 电气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