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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末端系统
6.4.1 对于全空气空调系统,宜采取措施实现全新风和可调新风比的运行方式。新风量的控制和工况转换,宜采用新风和回风的焓值控制方法。
6.4.2 过渡季节或供暖季节局部房间需要供冷时,宜优先采用直接利用室外空气进行降温的方式。
6.4.3 当进行新、排风系统的改造时,应对可回收能量进行分析,并应合理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
6.4.4 对于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处理后的新风宜直接送入各空调区域。
6.4.5 对于餐厅、食堂和会议室等高负荷区域空调通风系统的改造,应根据区域的使用特点,选择合适的系统形式和运行方式。
6.4.6 对于由于设计不合理,或者使用功能改变而造成的原有系统分区不合理的情况,在进行改造设计时,应根据目前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空调系统重新进行分区设置。
6.4.2 过渡季节或供暖季节局部房间需要供冷时,宜优先采用直接利用室外空气进行降温的方式。
6.4.3 当进行新、排风系统的改造时,应对可回收能量进行分析,并应合理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
6.4.4 对于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处理后的新风宜直接送入各空调区域。
6.4.5 对于餐厅、食堂和会议室等高负荷区域空调通风系统的改造,应根据区域的使用特点,选择合适的系统形式和运行方式。
6.4.6 对于由于设计不合理,或者使用功能改变而造成的原有系统分区不合理的情况,在进行改造设计时,应根据目前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空调系统重新进行分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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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节能诊断
 - 3.1 一般规定
 - 3.2 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 3.3 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
 - 3.4 供配电系统
 - 3.5 照明系统
 - 3.6 监测与控制系统
 - 3.7 综合诊断
 - 4 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
 - 4.1 一般规定
 - 4.2 外围护结构单项判定
 - 4.3 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单项判定
 - 4.4 供配电系统单项判定
 - 4.5 照明系统单项判定
 - 4.6 监测与控制系统单项判定
 - 4.7 分项判定
 - 4.8 综合判定
 - 5 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改造
 - 5.1 一般规定
 - 5.2 外墙、屋面及非透明幕墙
 - 5.3 门窗、透明幕墙及采光顶
 - 6 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改造
 - 6.1 一般规定
 - 6.2 冷热源系统
 - 6.3 输配系统
 - 6.4 末端系统
 - 7 供配电与照明系统改造
 - 7.1 一般规定
 - 7.2 供配电系统
 - 7.3 照明系统
 - 8 监测与控制系统改造
 - 8.1 一般规定
 - 8.2 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 8.3 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 9 可再生能源利用
 - 9.1 一般规定
 - 9.2 地源热泵系统
 - 9.3 太阳能利用
 - 10 节能改造综合评估
 - 10.1 一般规定
 - 10.2 节能改造效果检测与评估
 - 附录A 冷热源设备性能参数选择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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