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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前应进行节能诊断。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供暖、空调能耗现状的调查;
2 室内热环境的现状诊断;
3 建筑围护结构的现状诊断;
4 集中供暖系统的现状诊断(仅对集中供暖居住建筑)。
3.1.2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诊断后,应出具节能诊断报告,并应包括供暖空调能耗、室内热环境、建筑围护结构、集中供暖系统现状调查和诊断的结果,初步的节能改造建议和节能改造潜力分析。
			3.1.3 承担节能诊断的单位应由建设单位委托。节能诊断涉及的检测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执行。
			 
条文说明
    3.1.1 实地调查室内热环境、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供暖或空调系统的能耗及运行情况等,是为了科学、准确地了解要进行节能改造的建筑的现状。如果调查还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应该辅之以一些测试。然后通过计算分析,对拟改造建筑的能耗状况及节能潜力作出分析,作为制定节能改造方案的重要依据。
3.1.3 为确保节能诊断结果科学、准确、公正,要求从事建筑节能诊断的测评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
3.1.3 为确保节能诊断结果科学、准确、公正,要求从事建筑节能诊断的测评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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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基本规定
 - 3 节能诊断
 - 3.1 一般规定
 - 3.2 能耗现状调查
 - 3.3 室内热环境诊断
 - 3.4 围护结构节能诊断
 - 3.5 严寒和寒冷地区集中供暖系统节能诊断
 - 4 节能改造方案
 - 4.1 一般规定
 - 4.2 严寒和寒冷地区节能改造方案
 - 4.3 夏热冬冷地区节能改造方案
 - 4.4 夏热冬暖地区节能改造方案
 - 5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 5.1 一般规定
 - 5.2 严寒和寒冷地区围护结构
 - 5.3 夏热冬冷地区围护结构
 - 5.4 夏热冬暖地区围护结构
 - 5.5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要求
 - 6 严寒和寒冷地区集中供暖系统节能与计量改造
 - 6.1 一般规定
 - 6.2 热源及热力站节能改造
 - 6.3 室外管网节能改造
 - 6.4 室内系统节能与计量改造
 - 7 施工质量验收
 - 7.1 一般规定
 - 7.2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
 - 7.3 集中供暖系统节能改造工程
 - 本规程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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