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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民宿建筑(homestay)
	    利用居民自建住宅或租赁他人住宅等既有建筑进行改造的,可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小型零售等服务,客房数量不超过 14 个标准间(或单间)、床位数不超过 30 床、建筑层数不超过 4 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 800 ㎡的场所。
	2.0.2  多功能厅(multi-function room)
	    可提供多种使用功能的空间。包括接待、餐厅、书吧、休闲娱乐、零售等功能的公共空间。
	2.0.3 安全出口(safety exit)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2.0.4 防火墙(fire wall)
	    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不燃性墙体。
	2.0.5 防火隔墙(fire partition wall)
	    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
	2.0.6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2.0.7  换气次数(air change rate)
    单位时间内流经房间的风量与房间容积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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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建筑
 - 4.1 一般要求
 - 4.2 选址、基地和总平面
 - 4.3 客房部分平面功能
 - 4.4 公共空间平面功能
 - 4.5 室内外装修
 - 4.6 建筑风貌
 - 5 结构
 - 5.1 一般要求
 - 5.2 改造及加固设计
 - 5.3 耐久性设计
 - 5.4 地基基础设计
 - 6 给排水
 - 6.1 一般要求
 - 6.2 给水
 - 6.3 排水
 - 6.4 热水
 - 7 暖通空调
 - 7.1 一般要求
 - 7.2 空调及采暖
 - 7.3 通风
 - 8 电气
 - 8.1 一般要求
 - 8.2 供配电系统
 - 8.3 配电线路及电气装置
 - 8.4 照明
 - 8.5 防雷、接地
 - 8.6 智能化基础配套设施
 - 9 消防安全
 - 9.1 一般要求
 - 9.2 安全疏散
 - 9.3 防火措施
 - 9.4 木结构及组合建筑
 - 9.5 消防设施
 - 10 资源与环境
 - 附录A 结构改造设计资料
 - 本导则用词说明
 - 引用文献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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