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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路界地表排水可包括路(桥)面表面、中央分隔带、坡面和由公路毗邻地带或交叉道路流入路界内的表面水的排除。
	4.1.2 路界地表排水应采取防、排、截相结合的综合措施,并应做好与桥涵、隧道等排水系统的衔接。路界地表水不宜流入桥面、隧道内。不宜利用隧道内部排水系统排除路界地表水。
	4.1.3 路界地表排水设施的布设应充分利用地形和天然水系,做好进出口位置的选择和处理;避免出现堵塞、溢流、渗漏、淤积、冲刷等现象,危害路基、路面和毗邻地带。
	4.1.4 路界地表排水设施的地基应密实稳定,结构形式应与地基条件相匹配。必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基变形引起的排水设施破坏。
	4.1.5 路界地表排水设计应与坡面防护工程设计综合考虑。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坡面岩土由于冲刷导致失稳。
	4.1.6 路界地表排水设施的设计流量及沟管、泄水口的泄水能力应按第9章确定,沟管与泄水口的断面形状、尺寸、间距应根据设计流量确定。
	4.1.7 路界地表排水设施所用材料的强度应不低于附录A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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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一节:4.2 路面表面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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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总体要求
 - 4 路界地表排水
 - 4.1 一般规定
 - 4.2 路面表面排水
 - 4.3 中央分隔带排水
 - 4.4 起高段排水
 - 4.5 坡面排水
 - 5 路面内部排水
 - 5.1 一般规定
 - 5.2 路面边缘排水系统
 - 5.3 排水基层
 - 5.4 排水垫层
 - 6 路界地下排水
 - 6.1 一般规定
 - 6.2 地下水勘察
 - 6.3 地下排水设施
 - 7 公路构造物、下穿道路及沿线设施排水
 - 7.1 桥面排水
 - 7.2 桥(涵)台和支挡构造物排水
 - 7.3 隧道排水
 - 7.4 下穿道路排水
 - 7.5 沿线设施排水
 - 8 特殊地区及特殊路段排水
 - 8.1 多年冻土地区
 - 8.2 膨胀土地区
 - 8.3 黄土地区
 - 8.4 盐渍土地区
 - 8.5 滑坡路段
 - 8.6 水环境敏感路段
 - 9 水文与水力计算
 - 9.1 水文计算
 - 9.2 沟和管的水力计算
 - 9.3 泄水口水力计算
 - 9.4 地下排水设施水力计算
 - 附录A 各种排水构造物用圬工材料强度要求
 - 附录B 各种沟管的水力半径和过水断面面积计算表
 - 附录C 开口式泄水口截流率计算诺谟图
 -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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