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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安全保护
	6.6.1 绿地应定期进行专项巡视,内容应包括绿地内植物生长状况及景观效果、绿地卫生、附属设施、抗震减灾设施、应急避难场所及安全隐患等,及时处理并记录所发现问题。绿地应按需配备安保人员。
	6.6.2 暴风雨、暴雪等来临前,应检查树木绑扎、立桩情况,设置支撑,保持稳固。大雪大风后应及时检查苗木的损伤情况,清除倒伏苗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枝。
	6.6.3 高温暑热、低温寒冷等极端天气,应对植物、附属设施等做好防护措施。防护情况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补救。
	6.6.4 公园、广场人流量多的地方宜安装监控设施。
条文说明
    6.6.2~6.6.4 绿地养护工作中对绿地内植物、附属设施的安全隐患应随时排查,特别是极端天气前后,做好相应的防护、补救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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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基本规定
 - 4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及质量要求
 - 4.1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
 - 4.2 植物养护质量要求
 - 5 植物养护
 - 5.1 一般规定
 - 5.2 树木
 - 5.3 花卉
 - 5.4 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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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 竹类
 - 6 绿地管理
 - 6.1 植物种植调整
 - 6.2 绿地清理与保洁
 - 6.3 附属设施管理
 - 6.4 景观水体管理
 - 6.5 技术档案
 - 6.6 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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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录B 花卉养护质量等级
 - 附录C 草坪养护质量等级
 - 附录D 地被养护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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