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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绿地清理与保洁
	6.2.1 绿地应保持清洁,并整理清除影响景观的杂物、干枯枝叶、树挂、乱涂乱画、乱拴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
	6.2.2 收集的垃圾杂物和枯枝落叶应及时清运,不得随意焚烧。
	6.2.3 各种与绿地无关的张贴物或设施应及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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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及质量要求
 - 4.1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
 - 4.2 植物养护质量要求
 - 5 植物养护
 - 5.1 一般规定
 - 5.2 树木
 - 5.3 花卉
 - 5.4 草坪
 - 5.5 地被植物
 - 5.6 水生植物
 - 5.7 竹类
 - 6 绿地管理
 - 6.1 植物种植调整
 - 6.2 绿地清理与保洁
 - 6.3 附属设施管理
 - 6.4 景观水体管理
 - 6.5 技术档案
 - 6.6 安全保护
 - 附录A 树木养护质量等级
 - 附录B 花卉养护质量等级
 - 附录C 草坪养护质量等级
 - 附录D 地被养护质量等级
 - 附录E 水生植物养护质量等级
 - 附录F 竹类养护质量等级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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