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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在刨花板工程设计中统一技术要求,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做到技术先进适用、投资经济合理、有效利用资源、节约用地、节省能源,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生产能力大于100m³/d以上,利用人工速生林以及以采伐剩余物、造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次小薪材、回收木材等为原料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工程设计。
1.0.3 刨花板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刨花板》GB/T 4897的有关规定。
1.0.4 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工程设计应合理利用原有设施。
	1.0.5  刨花板项目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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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原料贮存
 - 3.1 一般规定
 - 3.2 原料堆场布置
 - 4 刨花板生产线
 - 4.1 工作制度
 - 4.2 生产能力计算
 - 4.3 工艺流程与设备布置
 - 4.4 气力输送系统
 - 4.5 设备配置与选型
 - 4.6 自动控制
 - 4.7 主要工艺参数
 - 4.8 成品板单耗
 - 5 辅助生产工程
 - 5.1 实验室
 - 5.2 磨刀间
 - 5.3 维修间
 - 5.4 仓库
 - 6 公用工程
 - 6.1 总平面布置及运输工程
 - 6.2 土建工程
 - 6.3 电气工程
 - 6.4 给水排水工程
 - 6.5 供热与制冷工程
 - 6.6 压缩空气站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
 - 7 环境保护
 - 8 职业安全卫生
 - 8.1 职业安全
 - 8.2 职业卫生
 - 9 防火防爆
 - 10 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
 - 10.1 资源综合利用
 - 10.2 节 能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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