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2 职业卫生
12.0.1 针织工厂设计应对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进行全面、可靠的资料调查。所采取的治理和防范措施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12.0.2 拉毛机、磨毛机、剪毛机等有飞尘产生的设备应设滤尘装置,滤尘装置应有纤杂压实和连续排尘等设施。
12.0.3 铸针室熔铅炉应设密封罩,并应设局部排气装置,铸针室内空气中的含铅烟量应小于0.03mg/m3(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12.0.4 针织车间、印花车间的采光等级应为Ⅱ级,漂练车间、染色车间的采光等级应为Ⅲ级。
12.0.5 漂练车间、染色车间和印花车间等湿车间的地面应采取防滑措施。
12.0.6 导热油锅炉及热载体系统的设备、管道应选用密闭式设备和焊接连接方式。热载体系统排气应进入热载体收集槽,经冷凝器冷凝后放空。
12.0.7 成衣车间蒸汽熨烫流水线宜与缝纫流水线隔开,配套的抽湿机、空压机宜设置在生产附房内。
12.0.8 针织工厂职业卫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477的有关规定。
12.0.1 针织工厂在生产、运输和设备维修过程中存在着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所谓危险因素是指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如火灾、爆炸、雷击、触电、中毒、窒息和机械性伤害等。所谓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心健康、导致疾病(含职业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如有毒有害物质、高温高湿、噪声、辐射和不良的采光、照明等。针织工厂设计时应针对具体的针织厂进行危害因素的充分调查、分析,并应采取有关专业相应的治理和防范措施。这类措施也要进行设计,并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原则,应进行多种方案的优化。按现行国家标准《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编写规则》GB/T 18841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按下列原则采取措施:
(1)消除—通过在设计上采取适当的措施,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2)预防—当消除危害源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
(3)减弱—在无法消除危害源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少危害的措施;
(4)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害因素隔开;
(5)连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或有害运行;
(6)警告—易发生故障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场所,配备醒目的识别标志,必要时,采用声、光或声光结合的报警装置。
12.0.2 选用或设计滤尘装置时,应注意滤尘过程中产生的打击火花和静电积累等现象可能会引起的纤杂燃烧情况的发生。因此,滤尘装置应有纤杂压实和连续排尘等设施。
12.0.3 熔铅炉产生的铅烟对人体有害,现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中规定,空气中铅烟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0.03mg/m3。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11.6 其他仓库
 - 下一节:附录A 纬编生产工艺流程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工艺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工艺流程
 - 3.3 设备选择与配置
 - 3.4 设备布置
 - 3.5 生产辅助设施
 - 3.6 车间运输
 - 4 总图运输
 - 4.1 一般规定
 - 4.2 总平面布置
 - 4.3 竖向设计
 - 4.4 厂区管线
 - 4.5 厂区道路
 - 4.6 厂区绿化
 - 4.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5 建筑
 - 5.1 一般规定
 - 5.2 生产厂房
 - 5.3 建筑防火、防腐
 - 5.4 生产辅助用房
 - 5.5 主要建筑构造
 - 6 结构
 - 6.1 一般规定
 - 6.2 结构布置及选型
 - 6.3 设计荷载
 - 6.4 结构计算
 - 6.5 抗震构造设计要求
 - 6.6 抗震构造措施
 - 6.7 地基基础
 - 7 给水排水
 - 7.1 一般规定
 - 7.2 水源与水处理
 - 7.3 用水量、水压和水质
 - 7.4 给水系统和管道布置
 - 7.5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 7.6 排水系统和管道布置
 - 7.7 废水处理与回用
 - 8 供暖通风与空调除尘
 - 8.1 一般规定
 - 8.2 供暖
 - 8.3 通风
 - 8.4 空调
 - 8.5 除尘
 - 9 电气
 - 9.1 一般规定
 - 9.2 供配电系统
 - 9.3 照明
 - 9.4 防雷与接地
 - 9.5 火灾自动报警
 - 10 动力
 - 10.1 一般规定
 - 10.2 蒸汽供热系统
 - 10.3 蒸汽凝结水回收和利用
 - 10.4 导热油供热系统
 - 10.5 燃气
 - 10.6 压缩空气
 - 10.7 制冷
 - 10.8 管道敷设
 - 11 仓储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原料库、半成品库、成品库
 - 11.3 染化料库
 - 11.4 机物料库
 - 11.5 危险品库
 - 11.6 其他仓库
 - 12 职业卫生
 - 附录A 纬编生产工艺流程
 - A.1 纬编编织生产工艺流程
 - A.2 纬编染整工艺流程
 - A.3 纱线漂染加工工艺流程
 - A.4 花式织物生产工艺流程
 - A.5 成衣生产工艺流程
 - 附录B 经编生产工艺流程
 - B.1 单针床经编织物生产工艺流程
 - B.2 双针床绒类织物生产工艺流程
 - B.3 经编产业用工程织物生产工艺流程
 - 附录C 羊毛衫生产工艺流程
 - 附录D 织袜和无缝内衣生产工艺流程
 - 附录E 主要工艺设备参数
 - 附录F 针织生产各工序的损耗率
 - 附录G 主要工艺设备排列尺寸
 - 附录H 中心试化验室仪器设备配置
 - 附录J 生产车间温湿度参数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