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3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6.3.1 当住宅建筑设有防电气火灾剩余电流动作报警装置时,报警声光信号除应在配电柜上设置外,还宜将报警声光信号送至有人值守的值班室。
	6.3.2 每套住宅应设置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
	6.3.1 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42部分:安全防护热效应保护》GB 16895.2—2005/IEC 60364—4—42:2001第422.3.10条规定在BE2火灾危险条件下,在必须限制布线系统中故障电流引起火灾发生的地方,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保护,保护器的额定剩余电流动作值不超过0.5A。IEC 60364—4—42:2010版中将0.5A改为0.3A,目前国内相应等同规范还没有出版。
	    一个住宅单元或一栋住宅建筑,家用电器的正常泄漏电流是个动态值,设计人员很难计算,按面积估算相对比较容易。下面列出面积估算值和常用电器正常泄漏电流参考值,供设计人员参考使用。
	    1 当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小于1500㎡(单相配电)或4500㎡(三相配电)时,防止电气火灾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额定值为300mA。
	    2 当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在1500㎡~2000㎡(单相配电)或4500㎡~6000㎡(三相配电)时,防止电气火灾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额定值为500mA。
	    3 常用电器正常泄漏电流参考值见表2:
	表2 常用电器正常泄漏电流参考值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产品标准规定:不动作泄漏电流值为1/2额定值。一个额定值为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当正常泄漏电流值为15mA时保护器是不会动作的,超过15mA保护器动作是产品标准允许的。表2中数据可视为一户住宅常用电器正常泄漏电流值,约为5mA。一个额定值同样是30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如果动作电流值为180mA,可以带30多户,如果动作电流值为230mA,可以多带10户。此例仅为说明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选择时应注意其动作电流的值,供设计人员参考。每户常用电器正常泄漏电流不是一个固定值,其他非住户用电负荷如公共照明等的正常泄漏电流也没有计算在内。
	    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的额定电流值各生产厂家是一样的,但动作电流值各生产厂家不一样,设计人员在设计选型时应注意查询。
	    住宅建筑防电气火灾剩余电流动作报警装置的设置与接地型式有关,本规范只规定了报警声光信号的设置位置。
	6.3.2 低压配电系统TN-C-S、TN-S和TT接地型式,由于中性线发生故障导致低压配电系统电位偏移,电位偏移过大,不仅会烧毁单相用电设备引起火灾,甚至会危及人身安全。过、欠电压的发生是不可预知的,如果采用手动复位,对于户内无人或有老幼病残的住户既不方便也不安全,所以本规范规定了每套住宅应设置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6.2 低压配电系统
 - 下一节:6.4 导体及线缆选择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供配电系统
 - 3.1 一般规定
 - 3.2 负荷分级
 - 3.3 电能计量
 - 3.4 负荷计算
 - 4 配变电所
 - 4.1 一般规定
 - 4.2 所址选择
 - 4.3 变压器选择
 - 5 自备电源
 - 6 低压配电
 - 6.1 一般规定
 - 6.2 低压配电系统
 - 6.3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 6.4 导体及线缆选择
 - 7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 7.1 一般规定
 - 7.2 导管布线
 - 7.3 电缆布线
 - 7.4 电气竖井布线
 - 7.5 室外布线
 - 8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 8.1 一般规定
 - 8.2 电梯
 - 8.3 电动门
 - 8.4 家居配电箱
 - 8.5 其他
 - 9 电气照明
 - 9.1 一般规定
 - 9.2 公共照明
 - 9.3 应急照明
 - 9.4 套内照明
 - 9.5 照明节能
 - 10 防雷与接地
 - 10.1 防雷
 - 10.2 等电位联结
 - 10.3 接地
 - 11 信息设施系统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有线电视系统
 - 11.3 电话系统
 - 11.4 信息网络系统
 - 11.5 公共广播系统
 - 11.6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 11.7 家居配线箱
 - 11.8 家居控制器
 - 12 信息化应用系统
 - 12.1 物业运营管理系统
 - 12.2 信息服务系统
 - 12.3 智能卡应用系统
 - 12.4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
 - 12.5 家居管理系统
 - 13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 13.1 一般规定
 - 13.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 13.3 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系统
 - 14 公共安全系统
 - 14.1 一般规定
 - 14.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4.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 14.4 应急联动系统
 - 15 机房工程
 - 15.1 一般规定
 - 15.2 控制室
 - 15.3 弱电间及弱电竖井
 - 15.4 电信间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勘误表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