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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堤防工程
6.16.1 堤防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查明新建和已建堤防加固工程沿线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
2 查明已建堤防加固工程堤身和堤基的历史险情和隐患的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和抢险处理措施及其效果,并分析其成因和危害程度,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
3 对堤基进行工程地质分段评价,并对堤基抗滑稳定、沉降变形、渗透变形和抗冲能力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
4 预测新建堤防工程挡水或已建堤防采取垂直防渗措施后,堤基及堤内相关地段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并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
5 查明涵闸地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对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评价,对加固、扩建、改建涵闸工程与地质有关的险情隐患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6 查明堤岸防护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结合护坡方案评价堤岸的稳定性。
6.16.2 堤防工程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新建堤防测绘范围为堤线两侧各500~1000m,已建堤防为堤线两侧各300~1000m,并应包括各类险情分布范围。
2 勘探纵剖面沿堤线布置,钻孔间距宜为100~500m;横剖面垂直堤线布置,间距宜为纵剖面上钻孔间距的2~4倍,孔距宜为20~200m。钻孔进入堤基深度宜为堤身高度的1.5~2.0倍。
3 应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每一工程地质单元各主要土(岩)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均不应少于12组。
    
	 
      
1 查明新建和已建堤防加固工程沿线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
2 查明已建堤防加固工程堤身和堤基的历史险情和隐患的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和抢险处理措施及其效果,并分析其成因和危害程度,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
3 对堤基进行工程地质分段评价,并对堤基抗滑稳定、沉降变形、渗透变形和抗冲能力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
4 预测新建堤防工程挡水或已建堤防采取垂直防渗措施后,堤基及堤内相关地段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并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
5 查明涵闸地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对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评价,对加固、扩建、改建涵闸工程与地质有关的险情隐患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6 查明堤岸防护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结合护坡方案评价堤岸的稳定性。
6.16.2 堤防工程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新建堤防测绘范围为堤线两侧各500~1000m,已建堤防为堤线两侧各300~1000m,并应包括各类险情分布范围。
2 勘探纵剖面沿堤线布置,钻孔间距宜为100~500m;横剖面垂直堤线布置,间距宜为纵剖面上钻孔间距的2~4倍,孔距宜为20~200m。钻孔进入堤基深度宜为堤身高度的1.5~2.0倍。
3 应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每一工程地质单元各主要土(岩)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均不应少于12组。
条文说明
    
	6.16.1 本条对堤防工程地质的勘察内容进行了规定,新建堤防和已建堤防勘察内容差别较大,对于已建堤防,不仅要勘察堤基的工程地质条件,还要勘察堤身质量,初步设计阶段勘察的重点是地质条件较差堤段或险情隐患部位。
6.16.2 本条仅对堤防工程地质测绘、勘探布置及试验的主要要求作了规定,详细内容见国家现行标准《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 188。关于试验数量,本规范规定每一工程地质单元各主要土(岩)层的累计有效室内试验组数与《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 188-2005中规定不同,今后堤防工程地质勘察时应以此为准。
6.16.2 本条仅对堤防工程地质测绘、勘探布置及试验的主要要求作了规定,详细内容见国家现行标准《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 188。关于试验数量,本规范规定每一工程地质单元各主要土(岩)层的累计有效室内试验组数与《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 188-2005中规定不同,今后堤防工程地质勘察时应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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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基本规定
 - 4 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 4.1 一般规定
 - 4.2 区域地质和地震
 - 4.3 水库
 - 4.4 坝址
 - 4.5 引调水工程
 - 4.6 防洪排涝工程
 - 4.7 灌区工程
 - 4.8 河道整治工程
 - 4.9 天然建筑材料
 - 4.10 勘察报告
 - 5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 5.1 一般规定
 - 5.2 区域构造稳定性
 - 5.3 水库
 - 5.4 坝址
 - 5.5 发电引水线路及厂址
 - 5.6 溢洪道
 - 5.7 渠道及渠系建筑物
 - 5.8 水闸及泵站
 - 5.9 深埋长隧洞
 - 5.10 堤防及分蓄洪工程
 - 5.11 灌区工程
 - 5.12 河道整治工程
 - 5.13 移民选址
 - 5.14 天然建筑材料
 - 5.15 勘察报告
 - 6 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 6.1 一般规定
 - 6.2 水库
 - 6.3 土石坝
 - 6.4 混凝土重力坝
 - 6.5 混凝土拱坝
 - 6.6 溢洪道
 - 6.7 地面厂房
 - 6.8 地下厂房
 - 6.9 隧洞
 - 6.10 导流明渠及围堰工程
 - 6.11 通航建筑物
 - 6.12 边坡工程
 - 6.13 渠道及渠系建筑物
 - 6.14 水闸及泵站
 - 6.15 深埋长隧洞
 - 6.16 堤防工程
 - 6.17 灌区工程
 - 6.18 河道整治工程
 - 6.19 移民新址
 - 6.20 天然建筑材料
 - 6.21 勘察报告
 - 7 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 7.1 一般规定
 - 7.2 工程地质复核与勘察
 - 7.3 勘察报告
 - 8 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 8.1 一般规定
 - 8.2 专门性工程地质勘察
 - 8.3 施工地质
 - 8.4 勘察报告
 - 9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地质勘察
 - 9.1 一般规定
 - 9.2 安全评价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 9.3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 9.4 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 9.5 勘察报告
 - 附录A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附件
 - 附录B 物探方法适用性
 - 附录C 喀斯特渗漏评价
 - 附录D 浸没评价
 - 附录E 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取值
 - 附录F 岩土体渗透性分级
 - 附录G 土的渗透变形判别
 - 附录H 岩体风化带划分
 - 附录J 边坡岩体卸荷带划分
 - 附录K 边坡稳定分析技术规定
 - 附录L 环境水腐蚀性评价
 - 附录M 河床深厚砂卵砾石层取样与原位测试技术规定
 - 附录N 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 附录P 土的液化判别
 - 附录Q 岩爆判别
 - 附录R 特殊土勘察要点
 - R.1 软土
 - R.2 黄土
 - R.3 盐渍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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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录S 膨胀土的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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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录U 岩体结构分类
 - 附录V 坝基岩体工程地质分类
 - 附录W 外水压力折减系数
 -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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