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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玻璃组装
6.3.1 玻璃支承块、定位块安装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支承块长度不应小于50mm,厚度根据槽底间隙设计尺寸确定,宜为(5~7)mm;定位块长度不应小于25mm;
2 支承块安装不得阻塞泄水孔及排水通道。
6.3.2 玻璃安装的内、外片配置、镀膜面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组装前应将玻璃槽口内的杂物清理干净。
6.3.3 玻璃采用密封胶条密封时,密封胶条宜使用连续条,接口不应设置在转角处,装配后的胶条应整齐均匀,无凸起。
6.3.4 玻璃采用密封胶密封时,注胶厚度不应小于3mm,粘接面应无灰尘、无油污、干燥,注胶应密实、不间断、表面光滑整洁。
6.3.5 玻璃压条应扣紧、平整不得翘曲,必要时可配装加工。
1 玻璃支承块长度不应小于50mm,厚度根据槽底间隙设计尺寸确定,宜为(5~7)mm;定位块长度不应小于25mm;
2 支承块安装不得阻塞泄水孔及排水通道。
6.3.2 玻璃安装的内、外片配置、镀膜面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组装前应将玻璃槽口内的杂物清理干净。
6.3.3 玻璃采用密封胶条密封时,密封胶条宜使用连续条,接口不应设置在转角处,装配后的胶条应整齐均匀,无凸起。
6.3.4 玻璃采用密封胶密封时,注胶厚度不应小于3mm,粘接面应无灰尘、无油污、干燥,注胶应密实、不间断、表面光滑整洁。
6.3.5 玻璃压条应扣紧、平整不得翘曲,必要时可配装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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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材料
 - 3.1 铝合金型材
 - 3.2 玻璃
 - 3.3 密封材料
 - 3.4 五金件、紧固件
 - 3.5 其他
 - 4 建筑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铝合金门窗立面设计
 - 4.3 反复启闭性能
 - 4.4 抗风压性能
 - 4.5 水密性能
 - 4.6 气密性能
 - 4.7 热工性能
 - 4.8 隔声性能
 - 4.9 采光性能
 - 4.10 防雷设计
 - 4.11 玻璃防热炸裂
 - 4.12 安全规定
 - 5 结构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材料力学性能
 - 5.3 铝合金门窗玻璃设计
 - 5.4 铝合金门窗主要受力杆件计算
 - 5.5 连接设计
 - 5.6 隐框窗硅酮结构密封胶设计
 - 6 加工制作
 - 6.1 一般规定
 - 6.2 铝合金门窗构件加工
 - 6.3 玻璃组装
 - 6.4 铝合金门窗组装
 - 7 安装施工
 - 7.1 一般规定
 - 7.2 施工准备
 - 7.3 铝合金门窗安装
 - 7.4 玻璃安装
 - 7.5 开启扇及开启五金件安装
 - 7.6 清理和成品保护
 - 7.7 安全技术措施
 - 8 工程验收
 - 8.1 一般规定
 - 8.2 主控项目
 - 8.3 一般项目
 - 9 保养与维修
 - 9.1 一般规定
 - 9.2 检查、维修及维护
 - 附录A 铝合金门窗设计常用紧固件及焊缝强度设计值
 - 附录B 铝合金门窗杆件设计计算方法
 - 附录C 铝合金门窗五金件设计选用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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