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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12.1.1 尾矿浆体泵宜选用国家推荐的系列产品;当具有多种泵型可供选择时,应根据泵性能参数、机组造价、工程投资和运行检修等因素择优确定。对同一系统宜选用同一种类型的泵。
12.1.2 尾矿输送泵站的数量,应根据不同工况的水力计算结果和可选用的泵型,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在设备允许的前提下,应减少泵站数量。
12.1.3 输送泵宜设置变频调速装置。
12.1.4 泵站位置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设计成地上式,并应避免过大的挖方;
2 应设在稳定的地基上;
3 泵站的地坪应高出洪水重现期为50年一遇的洪水位0.5m以上。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其他防洪措施;
4 宜设在具有交通运输条件的区域;
5 当需设置多级泵站时,中间泵站的位置应按泵的允许使用压力并结合泵站处的地形、地质情况及交通、供水、供电等条件确定;最后一级泵站的位置宜设置在不致引起终端余压过大的区域,当无法避免时,应减少产生加速流的管段长度和加速流强度。
12.1.1 目前适用于各种扬程及流量的输送泵型较多,可通过技术经济论证选择适宜泵型。同一系统采用一种类型的主泵,其配置、操作、管理等均可简化。
12.1.2 泵站数量与选用的泵型密切相关,在多个泵型均满足输送的前提下,宜选用高扬程泵型,目的是尽可能减少泵站数量,这样可减少工程投资及运行管理费用。
12.1.3 设置变频调速装置的目的,一是为节电,二是输送系统的输送参数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整,使浆体流态达到稳定。
12.1.4 地上式泵站较地下式泵站投资低;当泵站地坪标高低于50年一遇洪水位0.5m时,应设置挡水围堰等将洪水拦挡住,保证泵房不被洪水淹没,有公路直达的泵站,其备品备件、生活物资的运输较方便;第一级泵站设置在首站,主要是考虑某些矿浆可能要进行前处理,其处理设施设备尽可能与第一组泵站布置在同一场地,这样可减少工程投资、方便管理,中间泵站及最后一级泵站的位置均应结合地形来考虑,目的是保证管道末端余压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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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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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尾矿库
 - 3.1 选址
 - 3.2 库容
 - 3.3 尾矿库等别和构筑物级别
 - 3.4 监测设施
 - 3.5 辅助设施
 - 4 尾矿坝
 - 4.1 一般规定
 - 4.2 沉积滩的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
 - 4.3 渗流控制要求及控制措施
 - 4.4 稳定计算
 - 4.5 构造要求
 - 4.6 中线式及下游式尾矿坝的堆筑
 - 5 尾矿干式堆存
 - 5.1 一般规定
 - 5.2 尾矿脱水设备的选择
 - 5.3 干式尾矿排放及堆坝方式
 - 5.4 干式尾矿的运输、平整和压实
 - 5.5 干式堆存尾矿坝坡稳定计算要点
 - 5.6 干式堆存尾矿库的排洪设计
 - 5.7 干式堆存尾矿库的其他技术要求
 - 5.8 压滤(过滤)厂房位置的确定
 - 6 尾矿库排洪
 - 6.1 一般规定
 - 6.2 水文、水力及调洪计算
 - 6.3 排洪构筑物
 - 7 尾矿库闭库
 - 8 尾矿回采
 - 9 尾矿库回水
 - 10 尾矿浓缩
 - 11 尾矿输送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水力计算
 - 11.3 管槽敷设
 - 11.4 管槽材料及附属装置
 - 12 尾矿泵站
 - 12.1 一般规定
 - 12.2 矿浆池及清水池
 - 12.3 设备选择与配置
 - 12.4 泵站配置
 - 12.5 供电通信及其他
 - 13 尾矿设施的环保措施
 - 13.1 一般规定
 - 13.2 尾矿库的环保防渗设计
 - 13.3 尾矿设施的其他环保措施
 - 附录A 原尾矿定名
 - 附录B 尾矿沉积滩平均坡度确定方法
 - 附录C 坝体尾矿平均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 附录D 拦挡坝最大一次洪水冲刷泥沙量估算公式
 - 附录E 尾矿浆体输送试验项目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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