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9.4 其他规定
9.4.1 在工程结构同一区域内,当荷载数值较多且分布复杂时,宜将荷载作合理有序地调整,经工艺等相关专业认可后,确定荷载的适用布局,并应在相关的施工图纸、工程文件中标明荷载的数值及范围。
9.4.2 对于建筑物的屋面、悬挑平台、轻型结构以及具有腐蚀性等荷载敏感区位,宜在设计文件中要求项目业主、生产使用方适时清灰、及时维护、严格管理,并应防止超载及受损伤。
9.4.3 对需要改变使用功能的既有工程结构,应依据修改后的荷载条件认真校核验算,进行必要的工程加固设计,并应按法定程序报批及备案。
条文说明
    9.4.1 为了对工程项目的后续生产实施有效地管理,要求工程建成后,应按照工程设计和实际操作的要求,在厂房生产工艺作业区实地划线进行使用荷载的责任控制,强化项目业主、工程使用者的安全管理意识。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9.3 荷载条件评审
 - 下一节:附录A 矿山工程楼、地面可变荷载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荷载分类及其代表值
 - 3.1 荷载分类
 - 3.2 荷载代表值
 - 4 荷载组合
 - 4.1 一般规定
 - 4.2 荷载效应组合值
 - 4.3 荷载的有关系数
 - 4.4 可变荷载的折减
 - 5 永久荷载
 - 6 可变荷载
 - 6.1 楼、地面可变荷载
 - 6.2 动力机器荷载
 - 6.3 吊车荷载
 - 6.4 工业炉、窑基础荷载
 - 6.5 管网及装置荷载
 - 6.6 贮料荷载
 - 6.7 其他荷载
 - 7 间接作用
 - 7.1 温度作用
 - 7.2 其他作用
 - 8 偶然荷载
 - 8.1 一般规定
 - 8.2 爆炸荷载
 - 8.3 其他荷载
 - 9 荷载条件
 - 9.1 一般规定
 - 9.2 荷载条件内容
 - 9.3 荷载条件评审
 - 9.4 其他规定
 - 附录A 矿山工程楼、地面可变荷载
 - 附录B 冶炼工程楼、地面可变荷载
 - 附录C 金属加工工程楼、地面可变荷载
 - 附录D 工程常用物料物理参数
 - 附录E 工程常用机器动力效应系数
 - 附录F 钢筋混凝土肋形楼板自振频率简化计算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