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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高原环境
11.1.1 在高原地区施工现场使用的供配电设备的防护等级及性能应能满足高原环境特点。
11.1.2 架空线路的设计应综合考虑海拔、气压、雪、冰、风、温差变化大等因素的影响。
11.1.3 电缆的选用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使用环境的温度情况,选用耐热型或耐低温型电缆;
2 电缆直埋敷设于冻土地区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3.2条的规定;
	    3  除架空绝缘型电缆外的非户外型电缆在户外使用时,应采取罩、盖等遮阳措施。
	 
条文说明
    11.1.1 高原地区的特点是海拔高(我国高原有33%的面积处于海拔2000m以上)、气压低、气温低、干热高温、极大的温差、绝对湿度低、大风和沙尘暴、太阳辐射强,尤其是紫外线辐射强度较强。因此,在高原地区安装使用的供配电设备,应采用为适应使用环境而专门设计的电气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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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
 - 3.1 供用电设施的设计
 - 3.2 供用电设施的施工
 - 3.3 供用电设施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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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配电设施
 - 6.1 一般规定
 - 6.2 配电室
 - 6.3 配电箱
 - 6.4 开关电器的选择
 - 7 配电线路
 - 7.1 一般规定
 - 7.2 架空线路
 - 7.3 直埋线路
 - 7.4 其他方式敷设线路
 - 7.5 外电线路的防护
 - 8 接地与防雷
 - 8.1 接地
 - 8.2 防雷
 - 9 电动施工机具
 - 9.1 一般规定
 - 9.2 可移式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 9.3 起重机械
 - 9.4 焊接机械
 - 9.5 其他电动施工机具
 - 10 办公、生活用电及现场照明
 - 10.1 办公、生活用电
 - 10.2 现场照明
 - 11 特殊环境
 - 11.1 高原环境
 - 11.2 易燃、易爆环境
 - 11.3 腐蚀环境
 - 11.4 潮湿环境
 - 12 供用电设施的管理、运行及维护
 - 13 供用电设施的拆除
 - 附录A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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