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4 调蓄池
8.4.1 调蓄池工程施工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基坑开挖与支护、模板支架、混凝土等施工方法及地层变形、周围环境的监测。
8.4.2 相关构筑物、各工艺管道等的施工顺序应先深后浅;地基受扰动或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固处理。
8.4.3 应做好基坑降、排水,施工阶段构筑物的抗浮稳定性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抗浮措施。
8.4.4 构筑物的导流、消能、排气、排空等设施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8.4.5 水池、顶板上部表面的防水、防渗、保温等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8.4.6 地下式构筑物水池满水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防水层施工,并及时进行池壁外和池顶的土方回填施工。
8.4.7 回填土作业应均匀对称,防止不均匀沉降、位移。
 
      
8.4.2 相关构筑物、各工艺管道等的施工顺序应先深后浅;地基受扰动或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固处理。
8.4.3 应做好基坑降、排水,施工阶段构筑物的抗浮稳定性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抗浮措施。
8.4.4 构筑物的导流、消能、排气、排空等设施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8.4.5 水池、顶板上部表面的防水、防渗、保温等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8.4.6 地下式构筑物水池满水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防水层施工,并及时进行池壁外和池顶的土方回填施工。
8.4.7 回填土作业应均匀对称,防止不均匀沉降、位移。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8.3 水柜
 - 下一节:8.5 质量验收标准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施工基本规定
 - 3.2 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 4 土石方与地基基础
 - 4.1 一般规定
 - 4.2 围堰
 - 4.3 施工降排水
 - 4.4 基坑开挖与支护
 - 4.5 地基基础
 - 4.6 基坑回填
 - 4.7 质量验收标准
 - 5 取水与排放构筑物
 - 5.1 一般规定
 - 5.2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
 - 5.3 地表水固定式取水构筑物
 - 5.4 地表水活动式取水构筑物
 - 5.5 排放构筑物
 - 5.6 进、出水管渠
 - 5.7 质量验收标准
 - 6 水处理构筑物
 - 6.1 一般规定
 - 6.2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 6.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 6.4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 6.5 砌体结构
 - 6.6 塘体结构
 - 6.7 附属构筑物
 - 6.8 质量验收标准
 - 7 泵房
 - 7.1 一般规定
 - 7.2 泵房结构
 - 7.3 沉井
 - 7.4 质量验收标准
 - 8 调蓄构筑物
 - 8.1 一般规定
 - 8.2 水塔
 - 8.3 水柜
 - 8.4 调蓄池
 - 8.5 质量验收标准
 - 9 功能性试验
 - 9.1 一般规定
 - 9.2 满水试验
 - 9.3 气密性试验
 - 附录A 给排水构筑物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 附录B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C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
 - 附录D 满水试验记录
 - 附录E 气密性试验
 - 附录F 钢筋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评定方法
 - 附录G 混凝土构筑物渗漏水程度评定方法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