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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专业用房装修节能要求
	6.3.1 墙体节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及夏热冬暖地区的建筑,当墙体采用轻质结构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有关规定;
	    2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专业用房建筑外墙应选用外保温构造措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和本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6.3.2 门窗设计节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人值守的专业用房的自然采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规范》GB/T 50033规定的生产车间工作面上采光等级Ⅲ级的要求;
	    2 对常年无人值守的机房不宜设窗,必要时可采用设双层窗、中空玻璃窗等高效节能门窗;机房门宜选用具有保温性能的防火门,并宜安装闭门器;外窗应具有较好的防尘、防水、防火、抗风、隔热的性能,且应满足洁净度要求;
	    3 外窗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 211规定的4级。
	6.3.3 楼地面节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专业用房楼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采暖房间与非采暖房间的楼板、周边及地面、非周边地面、采暖地下室外墙的传热系数及热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
	    2 工艺机房地面及楼板上铺设的保温层,宜采用橡塑保温板、硬质挤塑聚苯板、泡沫玻璃丝棉保温板等板材或强度符合地面要求的保温砂浆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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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 综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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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3 过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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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 建筑布局节能要求
 - 6.2 专业用房布局节能要求
 - 6.3 专业用房装修节能要求
 - 6.4 空气调节系统节能要求
 - 6.5 供电系统节能技术要求
 - 6.6 照明节能要求
 - 6.7 监控节能要求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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