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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裸导体布线
	7.4.1 除配电室外,无遮护的裸导体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5m;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 规定的IP2×的网孔遮栏时,不应小于2.5m。网状遮栏与裸导体的间距,不应小于100mm;板状遮栏与裸导体的间距,不应小于50mm。
	7.4.2 裸导体与需经常维护的管道同侧敷设时,裸导体应敷设在管道的上方。
	7.4.3 裸导体与需经常维护的管道以及与生产设备最凸出部位的净距不应小于1.8m;当其净距小于等于1.8m时,应加遮栏。
	7.4.4 裸导体的线间及裸导体至建筑物表面的最小净距应符合本规范表7.2.5的规定。硬导体固定点的间距,应符合在通过最大短路电流时的动稳定要求。
	7.4.5 桥式起重机上方的裸导体至起重机平台铺板的净距不应小于2.5m;当其净距小于等于2.5m时,在裸导体下方应装设遮栏。除滑触线本身的辅助导线外,裸导体不宜与起重机滑触线敷设在同一支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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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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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 3.1 电器的选择
 - 3.2 导体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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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 一般规定
 - 4.2 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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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配电线路的保护
 - 6.1 一般规定
 - 6.2 短路保护
 - 6.3 过负荷保护
 - 6.4 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
 - 7 配电线路的敷设
 - 7.1 一般规定
 - 7.2 绝缘导线布线
 - 7.3 钢索布线
 - 7.4 裸导体布线
 - 7.5 封闭式母线布线
 - 7.6 电缆布线
 - 7.7 电气竖井布线
 - 附录A 系数k值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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