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4 消防宣传与培训
	7.4.1 人员密集场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7.4.2 对公众开放的人员密集场所应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7.4.3 学校、幼儿园和托儿所应对学生、儿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和启蒙教育,组织参观当地消防站、消防博物馆,参加消防夏令营等活动。
	7.4.4 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
	7.4.5 应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7.4.6 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7.4.6.1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7.4.6.2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7.4.6.3 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7.4.6.4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7.4.6.5 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7.4.6.6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7.3 防火巡查、检查
 - 下一节:7.5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目录导航
- 前言
 - 引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总则
 - 5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 5.1 通则
 - 5.2 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
 - 5.3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 5.4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 5.5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 5.6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 5.7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 5.8 保安人员职责
 - 5.9 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 6 消防组织
 - 7 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
 - 7.1 通则
 - 7.2 消防安全例会
 - 7.3 防火巡查、检查
 - 7.4 消防宣传与培训
 - 7.5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 7.6 消防设施管理
 - 7.7 火灾隐患整改
 - 7.8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 7.9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
 - 7.10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 7.1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 7.12 消防档案
 - 8 消防安全措施
 - 8.1 通则
 - 8.2 旅馆
 - 8.3 商店
 - 8.4 公共娱乐场所
 - 8.5 学校
 - 8.6 医院的病房楼、托儿所、幼儿园
 - 8.7 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等场所
 - 8.8 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 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
 - 9.1 预案
 - 9.2 组织机构
 - 9.3 预案实施程序
 - 9.4 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 9.5 消防演练
 - 10 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
 - 参考文献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