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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整改
	6.1 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整改原则
	6.1.1 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根据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报告,结合文物建筑实际情况,对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直至消除隐患。
	6.1.2 文物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a)存在高危险等级的火灾隐患应优先整改;
	    b)不具备一次整改到位条件的,可逐步进行整改,直至消除所有高、中危险等级的火灾隐患;
	    c)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严格文物建筑安全用电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d)文物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不应破坏文物风貌。
	6.1.3 火灾隐患整改完成后,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组织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整改要求的,应重新进行整改。
	6.1.4 正在修缮中的文物建筑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的,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未消除隐患前,应暂时停止施工。
	6.2 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隐患的整改要求
	6.2.1 安全用电管理单元电气火灾隐患的整改要求应符合本文件附录B.1的规定。
	6.2.2 电气系统单元电气火灾隐患的整改要求应符合本文件附录B.2的规定。
	6.2.3 文物建筑电气系统的改造、维修需要履行审批程序的,应履行审批程序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从事配电线路改造、维修的人员应具有法定的电工执业资质。
	6.2.4 文物建筑电气系统改造、维修结束后,应按照GB 50303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应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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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一节:7 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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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文物建筑分类
 - 5 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价
 - 5.1 一般要求
 - 5.2 评价内容
 - 5.3 评价流程
 - 5.4 前期准备
 - 5.5 现场检查
 - 5.6 风险判定
 - 5.7 报告编制
 - 6 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整改
 - 7 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措施
 - 8 文物建筑安全用电管理
 - 附录A(规范性) 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价现场检查内容和危险等级判定要求
 - 附录B(规范性) 文物建筑典型电气火灾隐患特征及整改要求
 - 附录C(规范性) 文物建筑电气系统火灾隐患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 附录D(规范性) 电气系统现场检查测量参数
 - 附录E(资料性) 常用的检测方法
 -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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