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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净化空调系统监测与控制
9.4.1 中药药品生产厂房净化空调系统应设置自动监测与控制系统,并应具有下列功能:
1 房间的温度、湿度自动控制;
2 送风风量(风速)监测;
3 粗、中、高效过滤器压差监测报警;
4 送风机、排风机、除尘风机等的启停、状态显示及联锁控制;
5 送风机频率监测、变频控制;
6 季节模式转换控制;
7 火灾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时自动安全停机。
9.4.2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洁净级别的洁净室之间、气锁间两端、工艺过程要求有压差的房间,应设置洁净区压差指示计。
9.4.3 洁净室(区)的气锁间应设置气锁门联锁装置。
9.4.4 净化空调冷热源和空调水系统的监测和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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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 工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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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 工艺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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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建筑、结构和装修
 - 4.1 一般规定
 - 4.2 结构
 - 4.3 室内装修
 - 5 通风、除尘、净化空调系统
 - 5.1 一般规定
 - 5.2 通风、除尘
 - 5.3 洁净区净化空调系统
 - 5.4 气流流型与送风量
 - 5.5 风管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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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 一般规定
 - 6.2 给水
 - 6.3 排水
 - 7 电气
 - 7.1 配电
 - 7.2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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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热能动力
 - 8.1 热力站
 - 8.2 柴油发电机房
 - 8.3 室内热力管道
 - 9 弱电、仪表与自动化控制
 - 9.1 电话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系统
 - 9.2 视频监控系统
 - 9.3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 9.4 净化空调系统监测与控制
 - 9.5 无菌环境监测系统(EMS)
 - 9.6 生产过程自动控制系统
 - 10 安全与消防
 - 10.1 安全
 - 10.2 消防
 - 11 施工
 - 11.1 施工组织
 - 11.2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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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 验收
 - 12.2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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