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5 含铅废水
6.5.1 铅蓄电池生产中,应有防止铅粉、铅膏和硫酸等散落和滴漏的措施,并应提高废电解液的再生率和回收率。
	6.5.2  含铅废水,应经过中和、絮凝、沉淀和过滤处理。
	 
条文说明
    6.5.1 铅蓄电池制造厂废水中主要含有铅粉、铅离子和硫酸,含铅粉浓度在100mg/L以下,铅离子10mg/L左右,废水pH值为2~5,应首先改进生产工艺和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废水中铅、酸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
6.5.2 目前大部分铅蓄电池制造厂采用的含铅废水处理的方法为中和、凝聚、沉淀和过滤,处理后水均能达到排放标准,采用碳酸钠作为中和剂能够更稳定的保证铅处理效果。
当废水pH值在2~3时,宜采用二级中和处理;pH值可采用自动控制,以保证处理效果。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粉尘
 - 4.1 物料破碎和筛分粉尘
 - 4.2 粉料输送、贮存、装卸粉尘
 - 4.3 落砂和清理粉尘
 - 4.4 磨削、切削粉尘
 - 4.5 冶炼烟尘
 - 4.6 焊接烟尘
 - 4.7 其他粉尘
 - 4.8 高温烟气余热利用
 - 4.9 除尘设备
 - 5 废气
 - 5.1 酸雾
 - 5.2 二氧化硫
 - 5.3 氮氧化物
 - 5.4 有机废气
 - 5.5 沥青烟
 - 5.6 油雾
 - 6 废水
 - 6.1 含悬浮物废水
 - 6.2 含油废水
 - 6.3 乳化液废水
 - 6.4 酸、碱废水
 - 6.5 含铅废水
 - 6.6 涂装废水
 - 6.7 电镀废水
 - 6.8 发生炉煤气洗涤废水
 - 6.9 绝缘材料废水
 - 6.10 全厂性废水处理及回用
 - 7 噪声
 - 7.1 噪声控制
 - 7.2 隔声
 - 7.3 吸声
 - 7.4 消声
 - 8 振动
 - 9 固体废物处置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