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2 生产管理及生活建筑
8.2.1 车间办公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间办公室宜设在生产车间内,也可与其他辅助建筑联建;
2 车间办公室内噪声级不应超过70dB(A)。
8.2.2 工具间、材料间应有围护结构与生产区隔开。
8.2.3 厂区浴室、盥洗室的容量设计应按最大班职工总数的93%计算。
8.2.4 食堂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厂区食堂宜设置在厂前区;
	    2  食堂的建筑面积宜按最大班职工总数的70%一次进餐、每人占地1.5m2计算,其中餐厅建筑面积宜为建筑面积的50%~55%。
	 
条文说明
    
8.2.1 车间办公室的噪声限值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而设定的。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设计规模
 - 3.2 设计依据
 - 4 总体规划与厂址选择
 - 5 总图运输
 - 5.1 一般规定
 - 5.2 总平面布置
 - 5.3 竖向设计
 - 5.4 交通运输
 - 5.5 管线综合布置
 - 5.6 绿化设计
 - 6 荒料堆场
 - 6.1 堆场规模及布置
 - 6.2 露天荒料堆场
 - 6.3 室内荒料堆场
 - 7 生产工艺
 - 7.1 一般规定
 - 7.2 工艺及设备布置
 - 7.3 生产工艺方案
 - 7.4 生产设备选型
 - 7.5 生产场地设置
 - 8 建筑与结构
 - 8.1 一般规定
 - 8.2 生产管理及生活建筑
 - 8.3 构筑物
 - 8.4 建筑构造设计
 - 8.5 主要结构选型
 - 8.6 减振处理
 - 9 生产废水处理
 - 10 公用辅助工程
 - 10.1 给水与排水
 - 10.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10.3 照明
 - 10.4 压缩空气站
 - 10.5 维修车间
 - 11 节能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总图与建筑节能
 - 11.3 工艺及设备节能
 - 11.4 公用设施节能
 - 12 环境保护
 - 12.1 一般规定
 - 12.2 水污染防治
 - 12.3 噪声及振动防治
 - 12.4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 12.5 粉尘污染防治
 - 13 职业安全卫生
 - 13.1 防火、防爆
 - 13.2 防电伤
 - 13.3 防机械伤害
 - 13.4 防噪声
 - 13.5 防有害气体
 - 附录A 装饰石材工厂建筑物(或构筑物)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及防火间距
 - 附录B 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或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 附录C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 附录D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
 - 附录E 生产车间及辅助建筑最低照度标准
 - 附录F 装饰石材工厂各类工作场所噪声限值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