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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规划制图
	14.0.1 规划图纸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规划图纸应标注图题、图界、指北针和风象玫瑰、比例和比例尺、规划期限、图例、署名、编制日期和图标等内容。
	    2 规划图例宜按本标准附录B“规划图例”的规定绘制。
	14.0.1 为使镇的规划图纸达到完整、准确、清晰、美观,提高制图质量与效率,利于计算机制图软件研制,满足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等要求,规定了规划图纸绘制应标注的内容,以及规划使用的图例。其各项规定是在总结各地镇域和镇区规划图纸绘制的基础上,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 97和有关专业的制图标准,结合镇规划的特点而编制的。
	    附录B“规划图例”内容包括:
	    1 用地图例——主要用于镇区用地布局规划;
	    2 建筑图例——主要用于建筑质量调查和近期建设的详细规划;
	    3 道路交通及工程设施图例——主要用于各项工程设施规划;
	    4 地域图例——主要用于区位分析、镇村体系规划、用地分析等。根据不同图纸的绘制要求,图例分为单色和彩色两种,并按计算机制图的要求,在图例的右下角标注了采用“Auto CAD”,中256种颜色的色标数字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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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
 - 3.1 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
 - 3.2 规划人口预测
 - 4 用地分类和计算
 - 4.1 用地分类
 - 4.2 用地计算
 - 5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 5.1 一般规定
 - 5.2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 5.3 建设用地比例
 - 5.4 建设用地选择
 - 6 居住用地规划
 - 7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 8 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
 - 9 道路交通规划
 - 9.1 一般规定
 - 9.2 镇区道路规划
 - 9.3 对外交通规划
 - 10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 10.1 一般规定
 - 10.2 给水工程规划
 - 10.3 排水工程规划
 - 10.4 供电工程规划
 - 10.5 通信工程规划
 - 10.6 燃气工程规划
 - 10.7 供热工程规划
 - 10.8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 10.9 用地竖向规划
 - 11 防灾减灾规划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消防规划
 - 11.3 防洪规划
 - 11.4 抗震防灾规划
 - 11.5 防风减灾规划
 - 12 环境规划
 - 12.1 一般规定
 - 12.2 生产污染防治规划
 - 12.3 环境卫生规划
 - 12.4 环境绿化规划
 - 12.5 景观规划
 - 13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 14 规划制图
 - 附录A 用地计算表
 - 附录 B 规划图例
 - 附录C 用地名称和规划图例中英文词汇对照表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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