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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生物洁净室微生物检测
6.3.1 生物洁净室微生物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物洁净室微生物检测宜采用沉降菌法和浮游菌法。
2 微生物的静态或空态检测前,应对各类表面进行擦拭消毒,但不应对室内空气进行熏蒸、喷洒等消毒;动态检测禁止对表面和空气进行消毒。
3 采样点的位置应协商确定,宜布置在有代表性的地点和气流扰动极小的地点,在乱流洁净室内培养皿不应布置在送风口正下方,当无特殊要求时,可在洁净区内均匀布置。
6.3.2 生物洁净室微生物的检测应按下列步骤及方法进行:
1 检测之前,应确保培养皿、采样器等检测设备没有受到污染。测试人员必须穿着无菌服,戴口罩,头、手均不应裸露,裤管应塞在袜套内。应制定和记录检测计划,包括采样位置、数量、顺序等,所有培养皿均在底部编号,记录各采样位置相对应的培养皿编号。
2 采用沉降法测试时。放置培养皿时宜从内向外依次布置,将带盖的培养皿放置在适当位置,拿开盖子,搭在皿边上,并使培养基完全暴露,过程中避免跨越已经暴露的培养皿。经过沉降后,宜从外向内依次收皿,将盖子盖好后倒置,收起培养皿。为防止脱水,最长沉降时间不宜超过1h。
3 采用浮游菌测试时,应开动真空泵,排除残余消毒剂后,再放入培养皿或培养基条,置采样口于采样点后,开启采样器、真空泵,设定采样时间,进行采样。
4 收皿后应及时放入培养箱培养,在培养箱外时间不宜超过2h。当无专业标准规定时,对于检测细菌总数,培养温度应采用35℃~37℃,培养时间应为24h~48h;对于检测真菌,培养温度应采用27℃~29℃,培养时间宜为3d。对培养后的皿进行菌落计数时,应采用5倍~10倍放大镜查看,当有2个或更多的菌落重叠时,可分辨时应以2个或多个菌落计数。
    
      
1 生物洁净室微生物检测宜采用沉降菌法和浮游菌法。
2 微生物的静态或空态检测前,应对各类表面进行擦拭消毒,但不应对室内空气进行熏蒸、喷洒等消毒;动态检测禁止对表面和空气进行消毒。
3 采样点的位置应协商确定,宜布置在有代表性的地点和气流扰动极小的地点,在乱流洁净室内培养皿不应布置在送风口正下方,当无特殊要求时,可在洁净区内均匀布置。
6.3.2 生物洁净室微生物的检测应按下列步骤及方法进行:
1 检测之前,应确保培养皿、采样器等检测设备没有受到污染。测试人员必须穿着无菌服,戴口罩,头、手均不应裸露,裤管应塞在袜套内。应制定和记录检测计划,包括采样位置、数量、顺序等,所有培养皿均在底部编号,记录各采样位置相对应的培养皿编号。
2 采用沉降法测试时。放置培养皿时宜从内向外依次布置,将带盖的培养皿放置在适当位置,拿开盖子,搭在皿边上,并使培养基完全暴露,过程中避免跨越已经暴露的培养皿。经过沉降后,宜从外向内依次收皿,将盖子盖好后倒置,收起培养皿。为防止脱水,最长沉降时间不宜超过1h。
3 采用浮游菌测试时,应开动真空泵,排除残余消毒剂后,再放入培养皿或培养基条,置采样口于采样点后,开启采样器、真空泵,设定采样时间,进行采样。
4 收皿后应及时放入培养箱培养,在培养箱外时间不宜超过2h。当无专业标准规定时,对于检测细菌总数,培养温度应采用35℃~37℃,培养时间应为24h~48h;对于检测真菌,培养温度应采用27℃~29℃,培养时间宜为3d。对培养后的皿进行菌落计数时,应采用5倍~10倍放大镜查看,当有2个或更多的菌落重叠时,可分辨时应以2个或多个菌落计数。
条文说明
    
	6.3.2 对于生物洁净室是以控制生物微粒为主要目的,细菌检测要经常进行,沉降菌法相对简便易行,建议优先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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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基本规定
 - 3 基本技术参数测试方法
 - 3.1 一般规定
 - 3.2 风系统基本参数
 - 3.3 水系统基本参数
 - 3.4 室内环境基本参数
 - 3.5 电气参数和其他参数
 - 3.6 系统性能参数
 - 4 采暖工程
 - 4.1 一般规定
 - 4.2 水压试验
 - 4.3 冲洗与充水试验
 - 4.4 试运行与调试检测
 - 5 通风与空调工程
 - 5.1 一般规定
 - 5.2 严密性试验
 - 5.3 水压试验
 - 5.4 冲洗与充水试验
 - 5.5 试运行与调试检测
 - 6 洁净工程
 - 6.1 一般规定
 - 6.2 高效过滤器扫描检漏
 - 6.3 生物洁净室微生物检测
 - 6.4 洁净室微振检测
 - 6.5 围护结构表面导静电性检测
 - 6.6 洁净室气流检测
 - 6.7 非单向流洁净室自净能力检测
 - 6.8 围护结构严密性检测
 - 6.9 围护结构防渗漏检测
 - 7 恒温恒湿工程
 - 7.1 一般规定
 - 7.2 室内温度检测
 - 7.3 室内湿度检测
 - 7.4 室内噪声检测
 - 7.5 室内振动检测
 - 本规程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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