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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初步验收
7.2.1 初步验收组织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组成,并应根据设计任务书和工程合同提出的设计、使用要求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
7.2.2 初验内容应包括对系统试运行报告进行审查;对照设计任务书和正式设计文件,对安装设备的数量、型号、原产地进行核对;对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进行复核;对系统功能、效果进行检查。
7.2.3 初验后验收组应出具初验报告。初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系统试运行概况,对安装设备的数量、型号、原产地进行核对的结果,对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的复核结果,对系统功能、效果的主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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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2.1 术语
 - 2.2 缩略语
 - 3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的分类和分级
 - 3.1 LED视频显示系统的分类和分级
 - 3.2 投影型视频显示系统的分类和分级
 - 3.3 电视型视频显示系统的分类和分级
 - 4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视频显示屏系统设计
 - 4.3 传输系统设计
 - 4.4 控制系统设计
 - 4.5 辅助系统设计
 - 5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施工
 - 5.1 施工准备
 - 5.2 施工
 - 5.3 系统调试
 - 6 视频显示系统试运行
 - 7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验收
 - 7.1 一般规定
 - 7.2 初步验收
 - 7.3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与验收组织
 - 7.4 工程竣工验收
 - 附录A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记录
 - 附录B 工程检测记录
 - 附录C 工程验收记录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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