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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工艺管道
3.5.1 印染工厂的工艺管道宜采用明敷,沿墙敷设的管道不应妨碍门窗的开启及采光。
3.5.2 当多根管道上下布置时,应符合热介质管道在冷介质管道之上,无腐蚀性介质管道在腐蚀性介质管道之上,气体管道在液体管道之上,金属管道在非金属管道之上,保温管道在不保温管道之上的原则。
3.5.3 当多根管道靠墙面水平布置时应将粗管道、常温管道、支管少的管道靠墙,较细管道、热管道及支管多的管道在外。
3.5.4 当管道横穿通道时,其净高度不应低于2.2m,热介质管道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得在人行道上空设置法兰和阀门。立管上的阀件应距地面1.2m~1.5m,当需安装于2m以上操作频繁的阀件时,应设操作平台或用长柄、链条启闭阀门。
	3.5.5  工艺管道应安装计量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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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工艺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工艺流程
 - 3.3 设备选用
 - 3.4 机器排列
 - 3.5 工艺管道
 - 3.6 工艺对公用工程的要求
 - 3.7 生产辅助设施
 - 3.8 车间运输
 - 4 总图运输
 - 4.1 一般规定
 - 4.2 建(构)筑物布置
 - 4.3 道路运输
 - 4.4 竖向设计
 - 4.5 厂区管线
 - 4.6 厂区绿化
 - 4.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5 建筑
 - 5.1 一般规定
 - 5.2 生产厂房
 - 5.3 建筑防火、防爆
 - 5.4 生产辅助用房
 - 5.5 生产厂房主要建筑构造
 - 6 结构
 - 6.1 一般规定
 - 6.2 结构选型
 - 6.3 结构布置
 - 6.4 设计荷载
 - 6.5 结构计算
 - 6.6 带排气井的单层锯齿形厂房构造要求
 - 6.7 抗震构造措施
 - 6.8 地基基础
 - 7 给水排水
 - 7.1 一般规定
 - 7.2 用水量、水质和水压
 - 7.3 水源与水处理
 - 7.4 给水系统和管道布置
 - 7.5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 7.6 排水系统和管道布置
 - 7.7 水的重复利用及废水回用
 - 8 供暖通风与空调
 - 8.1 一般规定
 - 8.2 室内外设计参数
 - 8.3 生产车间的供暖通风与空调
 - 8.4 辅助用房的供暖通风与空调
 - 9 电气
 - 9.1 一般规定
 - 9.2 供配电系统
 - 9.3 照明
 - 9.4 防雷和接地
 - 9.5 电气消防和报警
 - 10 动力
 - 10.1 一般规定
 - 10.2 蒸汽供热系统
 - 10.3 蒸汽凝结水回收和利用
 - 10.4导热油供热系统
 - 10.5 燃气
 - 10.6 压缩空气
 - 11 仓储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坯布库、成品库
 - 11.3 染化料库
 - 11.4 危险化学品库
 - 11.5 机物料库
 - 附录A 工艺流程
 - A.1 纯棉织物主要工艺流程
 - A.2 涤棉织物主要工艺流程
 - A.3 化纤织物主要工艺流程
 - A.4 短流程工艺
 - A.5 其他工艺流程
 - 附录B 印染主机设备生产能力
 - 附录C 主要印染设备参考用水量
 - 附录D 主要印染设备参考用汽量
 - 附录E 印染设备需要高温热源值
 - 附录F 印染设备各轧车压缩空气用量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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