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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了使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1 手上制图;2 计算机制图。
	1.0.3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专业和室内设计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实测图;
	      3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4 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标准是在《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一2001(以下称原标准)基础上进行修编与补充,适用于建筑专业和室内设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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