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 安全标志牌的使用
	7.1 材质与质量要求
	7.1.1 安全标志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不应使用遇水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特殊环境下使用的标志牌,还应满足该环境下的特定要求(如:耐高温或低温、耐腐蚀等)。存在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
	7.1.2 安全标志牌应图形清晰,无毛刺、孔洞等影响使用的瑕疵。
	7.2 尺寸型号选用
	    安全标志牌的尺寸大小应满足在观察距离范围内易于被注意到(观察距离L与三角形标志的外边长b、圆形标志的外径d以及正方形标志的边长a的关系见附录D中D.1),并应能按场所位置的不同(不同场所位置的型号选用见D.2)正确识别安全标志的图形符号以及需要遵守安全标志所传达的信息。
	7.3 设置要求
	7.3.1 安全标志牌应设在醒日位置。照明条件差的场所应采用逆向反光材料和自发光材料制作安全标志图形。
	7.3.2 安全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应不小于75°,如图8所示。
	
		
	

		7.3.3 多个安全标志牌在同一部位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7.3.4 安全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标志牌应稳固,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联接牢固。
	
		7.4 检查与维修
	
		7.4.1 安全标志牌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存在以下情况,应立即更换或采取相应措施:
	
		    a)安全色或对比色变色、褪色;
	
		    b)本体材料变形、开裂或剥落;
	
		    c)安装不牢靠;
	
		    d)部分缺失或损毁;
	
		    e)被遮挡;
	
		    f)与环境颜色相融;
	
		    g)照明亮度不足。
	
		7.4.2 在修整或更换安全标志牌时应有临时标志替换。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6 文字辅助标志
 - 下一节:8 工业管道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