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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类型
	    避难场所应按与避难需求相适应的原则,依据其技术指标及功能属性、建筑与场地空间类别、总体功能定位和特定功能需要,分为下列类型:
	    a)按避难时长、避难种类、人均有效避难面积、服务半径、可容纳避难人数、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配置等技术指标及功能属性,分为紧急避难场所、短期避难场所、长期避难场所;
	    b)按建筑与场地空间类别,分为室内型(含室内室外兼具型)避难场所、室外型避难场所;
	    c)按总体功能定位,分为综合性避难场所、单一性避难场所;
	    d)按特定功能需要,设置特定避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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