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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般要求
	5.1 玻璃采光顶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参见附录A。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
	5.2 建筑玻璃采光顶选用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严寒和寒冷地区选用的材料应满足防低温脆断的要求。
	5.3 玻璃采光顶用玻璃面板面积应不大于2.5㎡,长边边长宜不大于2m。
	5.4 玻璃采光顶采用玻璃梁支承时,玻璃梁应采用夹层玻璃,夹层玻璃原片宜采用钢化或半钢化超白平板玻璃。玻璃梁应对温度变形、地震作用和结构变形有较好的适应能力,用于玻璃梁的夹层玻璃中的一片玻璃破碎后,玻璃梁应仍能满足结构性能设计要求。玻璃梁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玻璃梁有打孔需要时,应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b)当玻璃梁无打孔需要时,可采用半钢化夹层玻璃。
	5.5 玻璃采光顶安装遮阳产品时,遮阳产品应符合JG/T274的规定。
	5.6 玻璃采光顶安全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能适应主体结构的变形和温度作用的影响。
	5.7 玻璃采光顶的节能设计应符合GB 50176、GB 50189、JGJ 26、JGJ 75和JGJ 134的规定。
	5.8 玻璃采光顶耐久性、防结露(霜、冰凌)能力及抗冰雹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5.9 玻璃采光顶应采取合理的排水措施,排水坡度宜不小于3%,玻璃面板在自重及承载力引起挠度变形时,玻璃表面不应积水。大型玻璃采光顶应设置有组织排水及防止发生过量积水的措施。
	5.10 玻璃采光顶用于严寒地区时,宜采取除雪措施。
	5.11 玻璃采光顶用于高湿场合时,应考虑防腐措施,室内侧应有冷凝水收集引流装置。
	5.12 玻璃采光顶的防火及排烟要求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5.13 玻璃采光顶的防雷要求应符合GB50057和JGJ16的有关规定。玻璃采光顶的防雷系统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有可靠的连接。
	5.14
	光伏玻璃采光顶应符合JGJ 203和JGJ 255的规定。
	5.15 玻璃采光顶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采光设计要求,宜选用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30的玻璃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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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分类和标记
 - 5 一般要求
 - 6 材料和部件
 - 6.1 铝合金型材
 - 6.2 钢材
 - 6.3 拉索拉杆
 - 6.4 玻璃
 - 6.5 五金件
 - 6.6 密封材料
 - 6.7 光伏构件
 - 6.8 遮阳材料
 - 6.9 其他材料
 - 7 制作和组装要求
 - 7.1 玻璃制作要求
 - 7.2 玻璃组件的组装要求
 - 7.3 支承结构要求
 - 8 要求
 - 8.1 结构性能
 - 8.2 气密性能
 - 8.3 水密性能
 - 8.4 保温性能
 - 8.5 隔热性能
 - 8.6 光热性能
 - 8.7 热循环性能
 - 8.8 隔声性能
 - 8.9 采光性能
 - 8.10 抗冲击性能
 - 8.11 电气性能
 - 9 试验方法
 -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常用材料标准
 -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现场雨水渗漏性检测方法
 - 附录C(规范性附录) 玻璃采光顶抗软重物撞击性能检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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