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1 一般规定
8.1.1 远程监控系统的运行及维护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承担,该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应由从事火灾报警、消防设备、计算机软件、网络通信等专业5年以上(含5年)经历的人员构成。
8.1.2 远程监控系统的运行操作人员上岗前应具备熟练操作设备的能力。
8.1.3 远程监控系统的检查应按本章相关规定进行,并应按附录E表E.0.1填写。
    
      
8.1.2 远程监控系统的运行操作人员上岗前应具备熟练操作设备的能力。
8.1.3 远程监控系统的检查应按本章相关规定进行,并应按附录E表E.0.1填写。
条文说明
    8.1.1 为保证远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本条规定了远程监控系统投入使用时,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并应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8.1.2 为保证远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本条规定了远程监控系统投入使用时,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系统的使用操作和维护管理。
8.1.3 为保证远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本条规定了远程监控系统投入使用时日常需要做的工作。
8.1.2 为保证远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本条规定了远程监控系统投入使用时,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系统的使用操作和维护管理。
8.1.3 为保证远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本条规定了远程监控系统投入使用时日常需要做的工作。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8 系统的运行及维护
 - 下一节:8.2 监控中心的运行及维护
 
目录导航
- 前言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系统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系统功能和性能要求
 - 4.3 系统构成
 - 4.4 报警传输网络
 - 4.5 系统连接与信息传输
 - 4.6 系统安全
 - 5 系统配置和设备功能要求
 - 5.1 系统配置
 - 5.2 主要设备功能要求
 - 5.3 系统电源要求
 - 6 系统施工
 - 6.1 一般规定
 - 6.2 安装
 - 6.3 调试
 - 7 系统验收
 - 7.1 一般规定
 - 7.2 主要设备和系统集成验收
 - 7.3 系统验收判定条件
 - 8 系统的运行及维护
 - 8.1 一般规定
 - 8.2 监控中心的运行及维护
 - 8.3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运行及维护
 - 附录A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 附录B 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 附录C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 附录D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验收记录
 - 附录E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检查测试记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