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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基本功能要求
5.3.1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应能实现全国范围在同一时段内有2个灾害救援现场或演练现场,每个现场有4个移动站规模的综合数据业务传输。
5.3.2 卫星地球站应能开通指挥视频会议。
5.3.3 卫星地球站应能开通指挥电话业务。
5.3.4 卫星地球站应能开通应用数据交换业务。
5.3.5 卫星移动站应能采集并上传现场实时图像。
      
5.3.2 卫星地球站应能开通指挥视频会议。
5.3.3 卫星地球站应能开通指挥电话业务。
5.3.4 卫星地球站应能开通应用数据交换业务。
5.3.5 卫星移动站应能采集并上传现场实时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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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 3.1 术语和定义
 - 3.2 缩略语
 - 4 构成
 - 4.1 系统构成
 - 4.2 网管中心站的构成
 - 4.3 分中心站的构成
 - 4.4 车载式卫星站的构成
 - 4.5 便携式卫星站的构成
 - 5 技术要求
 - 5.1 总则
 - 5.2 技术体制要求
 - 5.3 基本功能要求
 - 5.4 基本性能要求
 - 5.5 网管系统要求
 - 5.6 天线系统要求
 - 5.7 BUC要求
 - 5.8 LNB要求
 - 5.9 基带传输设备要求
 - 5.10 业务终端设备要求
 - 5.11 通信接口要求
 - 5.12 其他要求
 - 6 试验
 - 6.1 总则
 - 6.2 试验准备
 - 6.3 基本功能试验
 - 6.4 基本性能试验
 - 6.5 分中心站天线试验
 - 6.6 车载动中通天线试验
 - 6.7 车载静中通天线试验
 - 6.8 便携式卫星站天线试验
 - 6.9 BUC性能试验
 - 6.10 LNB性能试验
 - 6.11 基带传输设备性能试验
 - 6.12 图像质量试验
 - 6.13 声音质量试验
 -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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